■蔡瑶 杜茂
近日,笔者走进马尔康县法律援助中心,只见办公室里许多妇女、老人、农民工正在陈述诉求,工作人员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据工作人员介绍,自2002年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这里每天都是这样。说起这项工作,马尔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胥蓉十分自豪:“法律援助是知识的援助、能力的援助、信心的援助,是无数高尚的人在从事着一项高尚的事业。”而在被援助者付某某、王某某、杨某的心中,法律援助就像一盏明灯,重新燃起他们生活的希望。
温暖之手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都江堰市中兴镇新益村十七组村民付某某,在2012年7月受程某某聘请到马尔康县工商局消防委办公楼工地务工。因双方都是熟人,便达成口头协议,做工按总施工平方计数,每平方82元计算。2012年7月14日,付某某带领20多名农民工进场施工,历时4个月工程结束,梅某某实际应支付农民工们160796元人民币报酬,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只支付69500元,拖欠工资91296元,工程完工后,梅某某以没钱支付为由,不给予支付,经多次索要无果,付某某分别到马尔康县劳动局、信访局、马尔康劳动仲裁委上访,经县信访局协商,梅某某只同意给原告出据65500元的欠条,后来,付某某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多方协调下,梅某某与工程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6月全部付清工程欠款和付某某多次来马尔康催款产生的车旅、住宿费用2000元。
据笔者了解到,每到年底,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外出打工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作为保障,导致很多农民工辛苦一年工资无处讨要,甚至都凑不够回家的路费。或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却无钱医治、求告无门。针对这些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真诚为困难群体服务,仅去年年底就援助农民工100余人次,维护了县域内的安定团结。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援助力度,完成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给予咨询147件,代书25件,受援249人,挽回经济损失50.5万元。
仁爱之手撑起妇女儿童保护伞
马尔康县二运司住户王某某夫妻二人商议,于2004年购买其丈夫哥哥在马尔康县二运司29.7平米的房子一套。其间,先支付了其丈夫哥哥5000元,随后,用父亲的住院费3500元、其母亲在房改时垫付的900元和母亲赡养费600元进行抵扣,但因碍于面子其丈夫并未在《购房协议》上签字。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10月其丈夫因车祸丧生。2013年,因马尔康县兽防站新建房施工导致二运司房屋严重受损,导致房屋成为危房需要拆迁,相关部门要求王某某提交相关证件,以便解决拆迁问题,但因房产证在其丈夫哥哥处,王某某多次与其交涉,其丈夫哥哥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随后,王某某得知,其丈夫哥哥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登报声明房产证遗失,于2012年11月5日在马尔康县国土局补办房产证,并背着王某某前去相关部门提交了各种证件。在历时9年多的时间中,双方房款已如数付清,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但其丈夫哥哥并未有效履行买卖协议。王某某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工作人员随即帮助王某某向马尔康县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14年2月经马尔康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王某某获得10万元经济补偿。“我自己什么都不懂,要是没有他们的帮助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日前在采访过程中王某某向笔者说。
法律援助中心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过程中,还不断探索未成年人维权新方法,开辟未成年人维权通道,尽可能将未成年人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未成年人维权讲师团,积极开展维权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从根本上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援助期间,先后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件,开展未成年人知识讲座90余场,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便民之手构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
2012年11月,马尔康市民杨某儿子因肾病造成尿毒症,住进华西医院治疗。治疗需进行肾移植手术,其母亲愿意为其捐献肾脏,但医院表示,必须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和自愿捐献器官申明书才能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杨某到马尔康司法援助工作站进行咨询时,工作站人员及时为其免费办理,并将情况上报法律援助中心备案。“工作站最大的作用就是承上启下,能够把大家诉求最快解决。”工作站工作人员茹雪梅向笔者说。今年,马尔康县法律援助工作以民生工程为主线,建立了马尔康镇、卓克基镇2个规范化援助工作站,25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可直接受理困难群众的法律咨询、代书、援助申请推荐等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还与全县各个法律援助站互联互通,构建起遍布全县的便民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县、乡一小时的“法律服务圈”。
“服务于民、奉献社会、扶贫助弱、维护公正”,正式秉承这一宗旨,多年来,马尔康县法律援助中心把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障、重大疾病致贫及重大交通事故致贫等作为法律援助受理重点,特别是对留守家庭的妇女、儿童、老人、破产企业职工、残疾人等符合特定困难条件的群众,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上门服务,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援助工作中,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实现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最大化,对所有援助案件提前进行“会诊把脉”对能够调节的案件,采用非诉办法由援助人员直接调节处理,有效节约法律诉讼成本,实现法律援助真正目的。
法律援助是一项公益事业,也是党和政府为民解难的“民生工程”。马尔康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自身工作,以实现法律援助“有援必援、应援尽援”、做好民生工程为目标,、以自己的一腔热血、一片真诚,承载起全县人民的期望,在这片平安和谐的热土上撑起了一方公平正义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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