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 建议
理县中学赵老师来信反映:
我是理县中学的一名老教师,近段时间以来,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了解到“阿坝民声”栏目是在州委特别是州委主要领导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开设的栏目,是加强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连心桥”和“服务台”,是党委、政府汇聚民意、关心民生、化解民忧、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
在三尺讲台已工作二十多年的我,一直以来,都非常感激各级党委、政府对我们一线教师的关心支持,我们也尽职尽责地努力工作,但是有一件事情压在我们全校教师(学校领导层除外)的心头已一年多,这就是我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问题,这个问题已严重成为影响理县中学全体一线教师继续努力工作、爱岗敬业的绊脚石。
2012年底,全校教师围绕绩效工资的分配问题进行了大讨论。因为在分配方案中,存在着很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因素(偏向管理层),所以全校一线站讲台的教师坚决不同意分配方案的执行,但是因为当时一些领导“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致使我们全校老师的绩效工资在本人未认可签字的前提下也强制进行了发放(打在工资卡里)。
说实话,到目前为止,全校教师都不清楚每人每月扣下的绩效工资是多少(听说是按职称级别扣下),我们也不清楚每人每月补贴给各级校长、乡村教师、班主任的绩效是多少?在这里,我代表理县中学的全体一线教师,借“阿坝民声”这一平台,反映我们全校一线教师的诉求。希望通过“阿坝民声”栏目的关注,全校老师能够详细了解到自己的绩效扣取金额及分配金额。
我们理中全体一线教师殷切希望,“阿坝民声”栏目能够给理县有关部门建议及督导,加强教师绩效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可否利用校内的公示栏将2012年及2013年教师绩效扣取、支出及实得情况进行公示,以加强正确舆论引导,稳定教师民心,确保该项政策平稳实施。
愿“阿坝民声”栏目越办越好!
回音壁
理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责成县群众工作局、教育局、理县中学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理县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情况。
2009年,我县组织绩效工资政策宣讲组到各中小学校(园)进行政策宣讲,指导各校(园)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并根据教职工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省、州、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核定,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占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1%,按月发放,调离后不再享受),结合实际,划分为三类,一类地区:理县中学、营盘街小学、杂谷脑小学,不执行农村教师补贴;二类地区:古尔沟小学、朴头小学、甘堡小学、薛城中学、薛城小学、木卡小学、通化九年一贯制学校、桃坪小学,执行标准为130元/人/月;三类地区:米亚罗九年一贯制学校、夹壁小学、上孟小学、下孟小学、蒲溪小学,执行标准为300元/人/月。
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年12月份由县人社局、财政局核定到教育局,教育局在奖励性绩效总量中提取校长、班主任津贴(“按照不低于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的额度确定班主任津贴总量,具体标准由学校确定”);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校(园)长是县内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倍,由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校长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将总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校(园),各校(园)再从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2、理县中学教师工作考核和绩效工资兑现情况。
2012年,理县中学召开了由行政班子、党支部成员,以及教师代表等参与的行政扩大会,制定了《理县中学教职工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到各年级、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后,在教职工大会上,全体教职工通过逐条讨论、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办法。学校还专门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办法,从师德修养(占10%)、工作量(占40%)、业务能力(占10%)、教学质量(占30%)、出勤(占10%)5个方面,采取教师互评、学生评价、考核组评价得分比例532的方式实行分类考核,由教师代表统分、汇总,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我县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一直严格按照省、州、县绩效文件精神,各中小学校(园)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整个绩效实施过程公开、透明。
理县中学赵老师的诉求,反映了一线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执行实施过程中的有效监督。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拓宽建言献策渠道,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马尔康一群众来信反映:
我是居住在马尔康镇政府周边的居民,镇政府周边的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冬天。今年我发现镇政府周边有很多房屋出现掉砖现象,主要原因是房屋老旧,冬天结冰造成的。这里的很多住户怕水结冰就长时间开着水,有些住户的厕所也漏水,一年四季都在漏,致使墙体坏掉。因房屋老旧防水又差,导致水渗入墙体,冬天一旦结冰就会涨坏墙体,使砖块掉落下来。
有一次我路过那里,就被掉落的砖块砸中,不过还好有惊无险,掉在了我肩膀上,不是很严重。所以,我建议把这些危房全部拆除重建,这样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又改善了马尔康的市容市貌。
回音壁
马尔康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针对来信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县城乡建设住房局于2月20日来到马尔康镇政府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房屋存在掉砖现象的大楼主要是马尔康镇政府及职工宿舍,该楼修建于1994年,属砖混结构,2000年后实行房改。在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芦山“4·20”地震的叠加影响下,该楼确实存在部分抹灰或外墙面砖松动掉落的现象。在走访调查中,工作人员还了解到镇政府周边单位和单位职工住宿楼均修建于80年代,属砖混结构。针对上述情况,我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同马尔康镇政府及其周边的相关单位进行了衔接,并将房屋存在掉砖的现象告知了相关单位,要求其对存在隐患的房屋进行维修整改。
为加快马尔康县中心城区旧城改造步伐,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条件,促进经济发展,我县已将镇政府周边房屋纳入了马尔康县旧城改造规划方案中。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目标,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重点突破、五年较大改观”的工作思路,采取“县为主体、部门联动、分步实施、多头推进、社会参与”的方式,全力推进旧城改造建设,届时将有效改善镇政府周边房屋破损严重、建造质量较差等情况。
感谢来信群众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县的其他各项工作。
民声 咨询
汶川县水磨镇牛塘沟村村民李某某来电反映:
我是汶川县水磨镇牛塘沟村的村民,我想咨询一事,省政府下达资金治理我们这里的泥石流,工程已完成2、3年,但是占用的土地款和青苗费却至今未兑现,请问什么时候进行补偿?
回音壁
汶川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来信收悉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安排水磨镇政府进行办理并答复。
水磨镇二村沟(包括四个村:连山坡、黄家坪、牛塘沟、大岩洞)因“7·3”、“8·20”特大暴雨引发特大泥石流,给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及水磨古镇景区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将二村沟泥石流治理纳入了治理范围,在水磨镇成立了汶川县水磨镇牛塘沟泥石流治理指挥部。2012年5月,水磨镇牛塘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全面展开,为尽快完成该项目,避免在雨季造成更严重的损失,
我县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仅用5个月时间就全面完成。
牛塘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共涉及牛塘沟村、连山坡、大岩洞、老人村等6个村的青苗和土地赔偿款4958593.345元,均未兑付给村民。未兑付原因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省国土资源厅,须待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实施的所有项目全部审计完成后才能下拨资金。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审计,待审计完成后将按程序兑付相关费用。
民声 批评
茂县畅馨苑住户来信反映:
我们是茂县畅馨苑的住户,现在向你们反映新建的友谊大酒店的情况。
1、友谊大酒店把原来的二层楼改为四层楼作为酒店,是否经过了政府批准?是否是违规建筑?酒店的性能是否有保障?擅自改变用途,是否属于乱搭乱建?
2、酒店违规占用公共绿化面积,搭建楼梯,在畅馨苑相隔的空地搭建厨房,乱砍绿化树。
3、在绿化地安装大型空调,一天24小时运转,噪音很大,超过国家标准,还在小区内安装柴油机,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休息。特别是晚上,吵得居民无法入眠,根本不敢开窗户,居民怨声载道。
居民居住的畅馨苑只求安宁,没想到后来冒出来一个友谊大酒店,打破了以往的宁静。我们向物管及县有关部门反映多次,都无人过问,特别是物管根本不称职,只管收钱,无奈之下,只有请“阿坝民声”为我们作主,解决噪音大的问题,还我们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回音壁
茂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针对来信群众反映的茂县友谊大酒店擅自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绿化面积、噪音扰民问题,我县责成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友谊大酒店擅自改变用途、乱搭乱建的问题经核实,友谊大酒店用房与畅馨苑
小区同时修建,但用地界线与畅馨苑小区分开,二者用围栏隔离,相互独立使用。友谊大酒店房屋性质属商业用房,根据规划为四层楼房建筑,来信群众反映的把二层楼改为四层楼的问题不属实。所以,不存在政府批准的问题,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的问题,不是违规建筑。同时友谊大酒店外观风貌符合县城风貌设计要求,并配套了消防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酒店性能有保障,不存在乱搭乱建的问题。
2、关于友谊大酒店占用公共绿化面积的问题
经核实,友谊大酒店钢架楼梯、厨房等附属设施是建在酒店用地界线内,并未占用畅馨园小区的公共绿地,也不存在乱砍绿化树的问题。
3、关于友谊大酒店噪音扰民的问题经县环保局检测,友谊大酒店空调外机设备白昼噪音平均值为56db,最大值为62.7db,夜晚噪音平均值为45db,最大值为48db。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友谊大酒店周围属居住区,应按国家二类标准计算,白昼噪音最大值为60db,夜晚噪音最大值50db。友谊大酒店白昼噪音最大值超出国家标准2.7db,因此属噪音污染。
为给周边住户营造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县环保局对友谊大酒店下达《噪音污染整改通知书》,要求酒店经营业主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空调外机设备室进行封顶;二是对空调外机设备室门进行隔音包装;三是对空调外机设备室进行内墙隔音装修。目前,友谊大酒店经营业主已按整改要求整改完毕。
民声 诉求
松潘县镇坪乡双泉村村民邓某来信反映:
我是松潘县镇坪乡双泉村的村民,我的丈夫于2008年8月18日病逝,留下2个孩子,我也体弱多病,这么多年来家庭经济困难,多靠老父亲每月微薄的工资救助。现在,老父亲每月3000元的工资根本不够用。2011年我曾写信到民政局,申请农村低保,得到答复说批下来了,但是我一直都没有见到。2013年10月,我又写了申请,但是还是没有音讯。所以只能求助于“阿坝民声”栏目,帮助我解决享受农村低保事宜。
回音壁
松潘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庚即由分管副县长负责,带领县民政局、镇坪乡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来信反映“多次申请低保未果”事宜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
邓某,镇坪乡双泉村人,家中4人(即:2个子女、父亲及本人),2013年以前其本人及2个子女均属于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其父有工资收入),农村低保金领取至2013年12月。
按照州县要求,我县农村低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阿坝州农村低保申请标准的相关规定:农村人员月收入低于150元/人/月的可申请农村低保。
2013年州、县开展农村低保规范清理工作时,县民政局、镇坪乡人民政府及镇坪乡双泉村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对邓某一家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邓某本人长期在外打工有收入,加之其父每月有3000余元工资收入,家中4人人均收入已超过阿坝州申请农村低保标准。因此,在此次清理工作中未将邓某及2个子女列入农村低保对象,从2014年起,邓某及其子女不再享受农村低保政策。
因此,不存在信件中关于“多次申请未果”的情况。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邓某的沟通,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阿坝民声》栏目组
联系电话:0837—28289962828998联系手机:15378370008
电子邮箱:abms001@163.com
阿坝州已开通“阿坝广播电视网”(网址:http://www.abatv.com.cn/),干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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