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三江讯(记者王剑)7月27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一名7岁男孩不慎掉入工地桩基坑中,由于坑内积水较深,加之无人发现并及时施救,孩子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施工方应对此事负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获得40万元事故赔偿。
“小孩去给亲戚送点东西,路程也就五六百米,没想到竟一去不回。”在向记者描述事发经过时,家住三江县良口乡滚良村的张先生,依旧沉浸在深深的悲痛之中。他说,儿子小明是27日上午11时许出的门,但过了一个多小时仍没见回到家。于是,家里人打电话去问亲戚,对方却说孩子没有找过他。
孩子不声不响地就没了踪影,难道被人拐跑了?感觉情况不妙,张先生一家开始外出四处寻找。他们在村里村外找了个遍,直到当天下午2时30分许,才在当地的一个建筑工地上找到了一点蛛丝马迹。张先生说,施工方在工地上挖出了许多建筑桩基坑,由于近日连续降雨,坑中积水足有2米多深。其中一个桩基坑里,水面上浮着一只小孩穿的鞋子。发现这个情况后,家人立即下水打捞,结果小明真的就在水底下。遗憾的是,因为溺水时间过长,小明已经没有心跳。
“出事的那个坑口,面积大约有两三平米,但周围却没有设置安全围栏,也看不到任何警示标志。”张先生认为,小明掉入坑中不幸溺亡,与施工方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有直接关系。由于施工因雨暂停,施工方的负责人并不在现场,找到孩子的遗体之后,张先生一家选择报警求助。
记者从当地派出所获悉,民警、法医赶到现场后,经勘查已排除小明系被他人加害致死的可能性,认定这是一起安全事故。事发后,良口乡政府及三江县有关部门均介入,帮助死者家属协调处理善后事宜。昨日下午,施工方负责人与张先生一家最终签订赔偿协议,同意一次性向死者家属赔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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