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唐继林记者陈静)专供旅游使用的旅游船不在水中游,却坐上汽车在公路上“漂游”,这是8月15日出现在平乐县境内的一幕。结果,车主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被责令纠正,接受处罚。
当日下午5时许,正在323国道平乐县茶林路段执勤的平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塘中队的民警发现,从平乐县城方向缓慢驶来两辆装载着疑似旅游船、摇摇晃晃的大型半挂车,当即拦截下来仔细检查。
“这辆挂车开得摇摇晃晃,很可疑,我们随即拦下检查。”民警介绍,果然不错,两辆车上装载的物品确实是两艘崭新的旅游船。旅游船有四分之一的船体超出了车厢的两侧。整艘船体被只有拇指般粗细的尼龙绳松松垮垮地捆绑在车身上,旅游船三分之一的船尾悬空超出车尾。船头堆放着一些沙子,用来平衡整艘船,同时防止船体向前倾斜。“这样实在是太危险了,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看着这样的情况,民警不禁捏了一把冷汗。
据来自湖南怀化市的黄姓司机说,车上旅游船是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一老板在平乐县某地购买的,选择从路面宽敞的323国道绕道阳朔、荔浦等县运回三江。司机、卖家、买家都认为只要绑稳、平衡好船体,选择宽敞的道路慢慢开到三江完全没有问题。没想到从平乐县城出发不久就被拦截了。
执勤交警告诉两位司机及船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你们所运输的旅游船属于不可解体物品。同时,只使用尼龙绳捆绑船体,用沙子平衡船体,船体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而且没有悬挂任何警示标志,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随后,执勤交警对两位违反交通安全法运输旅游船司机予以各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同时,责令两位司机当场使用钢丝绳绑牢船体,悬挂显眼的警示标志,按照20公里的时速在白天行驶运到目的地。
新闻推荐
2015年9月21日,一架民用直升机在广西三江县境内坠毁,机上2人遇难。9月21日,救援人员在处置坠毁的直升机残骸。当日,一架Euro-copterAS350B3型号直升机在执行航空物探任务时,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堡...
三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三江侗族自治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