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祉婧通讯员 全泉
晚报讯 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北大队接到一条非法运输的线索:林某兵驾驶着桂K38×××涉嫌运输危险货物(废旧蓄电池)。根据危险货物名录,蓄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于是,柳北大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经查,桂K38×××轻型厢式货车运输危险货物(废旧蓄电池)总共660个,其中两轮电动车电瓶600个,摩托车电瓶60个。驾驶员林某兵就是该车车主,当天他运输废旧蓄电池准备从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送至南宁某公司。因无法出示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柳北大队对该车进行暂扣,车上的废旧蓄电池已由石碑坪派出所妥善处置。
据悉,林某兵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其处以3万元至10万元的处罚。
市交通执法支队提醒广大货运驾驶员,非法运输危险货物,不仅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还给社会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能遵守规定,文明驾驶,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该支队也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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