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通讯员覃斯奇)放在门面抽屉内的约5.3万元营业款被盗,作案者不是别人,竟是门面小工。11月2日,柳州市飞鹅路某门面发生这起被盗案后,柳南警方迅速启用合成作战机制,案发8小时后,民警前往融水苗族自治县某酒店,将嫌疑男子石某抓获,并追回大部分赃款。
11月2日上午9时许,事主胡先生到柳南派出所报警称,其位于柳南区飞鹅路的毛毯批发部内,被盗营业款约5.3万元。柳南警方立即启动“五位一体”合成作战机制,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办案民警调阅批发部内部的监控录像,发现11月1日下午6时许,一个戴黑框眼镜、扎小辫子的嫌疑男子,在胡先生批发部关门前,偷偷溜进其门面内藏匿。当晚7时许,男子从门面内打开卷闸门,逃离作案现场。
经胡先生辨认,该男子的体貌特征与其批发部的员工石某非常相似。
民警对其活动轨迹综合研判发现,石某已于案发当日潜逃回其老家融水县。11月2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融水县香山路某酒店内,将石某抓获。
经查,石某今年34岁,融水县人。2016年,石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7年底刚刑满释放。石某供述,他在该批发部打工有三个多月,平时打工赚的钱不多,自己欠有外债,平时老板又比较苛刻。打工期间,石某知道老板隔几天才会到门面来取营业款,于是动了盗窃营业款的歪念。
11月1日中午,石某假装跟老板请假回老家吃喜酒,其实在寻找作案时机。11月1日傍晚6时许,石某偷偷潜入胡先生的门面内藏匿,等员工下班关门以后,石某就到门面柜台,破坏存放营业款的抽屉锁后,将放在抽屉内约5.3万元现金盗走,逃离现场。作案得手后,石某花了3500元,在商场买了一台新手机,回到融水老家之后,给了父亲3万多元用于还债,剩下的钱部分用于吃喝、住宿等花销,被查获时身上还剩一万多元。
石某落网后,民警全力展开追赃工作,已帮事主追回被盗钱款4.3万余元。目前,嫌疑人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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