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是多民族聚居的历史文化名城,众多且各具特色的村落传统建筑是柳州各民族悠久灿烂农耕文化的结晶,被称为乡村文化的“活化石”。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近段时间来,记者接连走访各县,实地了解那些深藏大山中村落传统建筑的现状与保护。
现状:全力保护多民族聚居的沃土
据相关资料显示,柳州有汉、侗、苗、壮、瑶、仫佬等12个常住民族,传统村落建筑众多且各具特色。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于2015至2017年先后公布了两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广西共97个村寨入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单,柳州占了29个,位居广西首位。
当前柳州市传统村落中列入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建筑群就有6处。如何保护?柳州市的方法是全力去做细、做实:积极推进传统村落建设项目、将三江侗族村寨申报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将传统村落古建筑群积极申报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侗族苗族生态保护区整体保护、出台地方性法规依法保护传统村落、开展立法调研后出台保护条例等。
矛盾:“一出一进”的双重破坏
尽管柳州市正在全力保护,但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是一个整体性工作,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好。记者走访发现,柳州市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存在着“一出一进”双重破坏的情况。
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快,不少村民进城务工后扎根城市,举家外迁废弃了老宅,村落的“空巢化”让传统建筑失去了活态传承,最终在失管状态中自然损毁。表现得比较明显的是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滩头屯。记者在滩头屯这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看到,与青山遥遥相对的霸气门楼、与蓝天“短兵相接”的弯曲屋檐都在展示着村子曾经的热闹;但走入村中,破旧的木门、紧闭且生锈的门锁以及到处乱钻的野猫都在显示:村民日渐减少。“都搬出去了!”在村内水泥路旁晒谷子的一位老人告诉记者,村里剩下的基本都是老人和孩子,青壮年都不愿意待在山村里。
另一方面,不断富裕起来的村民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回到家乡后拆“旧”建“新”,使许多村落传统建筑人为地消失了。这类情况在三江、融水等少数民族县份表现得比较突出。在融水苗族自治县杆洞乡锦洞村贫困户潘新辉看来,虽然家庭贫困,但是家里人想要现代化的厕所,也想改变过去人畜混居的情况,为此借贷建造了如今砖木混搭的新房。
市文新广局有关专家近两年对柳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他们发现,中国传统村落三江县独峒镇岜团村、林溪镇高定村及融水县安太乡新寨村等均已新建起大量砖混建筑。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三江县、融水县地处丘陵地带,山多平地少,宅基地非常紧缺,人多地少矛盾日益尖锐,部分村民家庭随着人口数量增多导致对宅基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多,但村屯宅基地面积有限,受“一户一宅”政策以及宅基地数量的限制,为解决住房问题就只能在原址拆旧建新。另外,自然环境恶劣、村民保护意识较弱、修护资金不足等方面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村落传统建筑保护。
保护:留下自己的核心特色
“每个村的情况都不同,这个村刺绣有特点,那个村银饰做得好,每个村的核心特色要体现到传统建筑保护上。”刘洪波教授对此深有感触。他是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主任。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民族文化和创新设计项目研究工作,对村落传统建筑保护颇有研究。他认为,保护村落传统建筑首要的事情就是了解每个村落传统建筑的特点,不能丢掉自己的核心文化。
“同练瑶族乡正在建设瑶门等瑶族特色建筑,并开展民居风貌改造。”融水县同练乡党委书记何海云的想法与刘洪波教授不谋而合。在她看来,保护村落传统建筑不能自我封闭,而是要深挖瑶族民俗文化,支持民俗节庆活动,争取资金保护村落传统建筑。
市文新广局文物科相关负责人认为,将村落传统建筑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刻不容缓,这是从制度上协调和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历史、经济和文化等问题的第一步。
本报记者 江宏坤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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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融水苗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