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融安讯(记者/谌贻照通讯员/谭凯兴)“大坡乡派出工作队员罗某某不在岗,经现场核实,未履请假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被县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近日,融安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后发出通告。
融安县大坡乡纪委书记罗醇杰是县监委派出的乡镇监察专员,他通过明察暗访、走访村干部等方式,了解到罗某某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平时工作缺乏责任感。2018年5月,其因工作懒散、不遵守上班纪律等问题被乡党委书记提醒约谈;2018年7月,又在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村驾车回家,被全县通报。
收集到这些相关信息后,罗醇杰第一时间向县监委领导汇报。根据县监委指示,他与另外一名乡监察专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初核固定证据后予以立案。
“派出乡镇监察专员是身处监督执纪最前沿的主要力量,我们将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基层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有效性,切实守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融安县积极整合反腐力量,向全县12个乡镇派出24名监察专员,着力提升监督执纪水平,让监督直抵监管“最后一公里”。
该县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监督紧跟脱贫摘帽任务走,紧盯脱贫领域监管短板,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充分调动县级“两代表一委员”、村级巡察监督员2支民主监督队伍作用,开展民主监督。今年以来,该县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3件,立案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诫勉谈话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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