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男”作案后逃跑。警方供图
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戴卫华)一名戴着口罩的男子乘上快速公交车,选在后排位子坐下后,便向车厢内四处观看。当他看到程女士手上拿着手机,这名男子抢下就逃。案发后,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反扒大队民警经过认真排查,从人海中“捞”出了这名“口罩男”。7月11日下午,在飞鹅路某理发店,把正在上班的“口罩男”抓获。
事情还得从6月7日说起。当晚8时许,程女士从柳州火车站登上一辆快速公交车,在一个靠窗边的座位坐下后,拿出手机上网。这名姓肖的男子,用口罩遮面,坐在快速公交最后一排。
快速公交车行驶至飞鹅路时,靠站停车。男子趁着程女士专注看手机时,走近她的身边,抢下手机,迅速从后门下车,并翻越公交站台围栏逃跑。程女士反应过来后立即下车追赶,因心急摔倒,没有追上。“口罩男”借机消失在人群中。
受到惊吓的程女士立即向巡警支队反扒大队报案,接警民警查看相关视频资料发现,“口罩男”虽然用口罩挡住了大部分面部,但左眼角下有颗痣依然可现。他下车之后,便往红光桥底方向逃跑了。
为从人海中“捞”出“口罩男”,民警根据其面部特征,开展了大量排查走访工作,并从公安信息库中,对有前科的违法人员逐个进行排查比对,警方终于查找到这名男子的身份信息:肖某,19岁,在飞鹅路某理发店打工。
7月11日下午5时许,反扒民警来到肖工作的理发店。当民警亮出证件时,肖说:“我知道迟早有这一天。”并很快交代了对6月7日晚在快速公交车上抢夺程女士的事实。
肖某是融安县人,上初中时就盗窃过学校物品,初中没毕业即辍学。据其介绍,他在理发店打工月收入1000多元。最近谈了一个女朋友,自己平时使用的一部国产手机坏了。6月7日晚,为了作案时不易被别人认出,便戴上平时在理发店上班用的口罩,从龙城路乘上一辆快速公交车,并在后排找了一个位置,伺机对车上的乘客实施抢夺。当他看到程女士手里拿的手机,背面是土豪金颜色,他以为是进口手机(实际上不是),便把程当成作案目标。作案得手后,这部抢得的手机一直供自己使用。
据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肖某因涉嫌抢夺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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