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粮食局公布了第四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融安县粮食局获得这一批次广西唯一的示范单位。近年来,融安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由“小步慢走”转为“大步向前”大力推进,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能力、粮食流通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卓有成效,有力地维护了该地区的粮食市场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的新融安做出贡献。
全力保障民生粮食购销稳健
“我们通过拉横幅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惠农政策,使之家喻户晓,2014年粮食购销工作得以顺利圆满地完成。”融安县粮食局负责人陈远昭在年终总结大会上介绍道。
2014年,融安县及早准备,提前做好仓容、资金、设备、人员准备。为提升服务水平,该县在粮食主产区分别设立红卫粮库、浮石粮库 、大良仓库3个粮食收购点,方便群众卖粮。在收购现场设置茶水点、休息场所等便民服务点,提供质检、过磅、付款“一条龙”服务,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在整个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过程中,粮食企业严格规范收购行为,坚持阳光操作。
去年,该县销售粮食1750677公斤,销售量同比增加16.91%,销售收入391.65万元。粮食购进1750677公斤,占补库收购任务的100%。4000吨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全面完成。
完善监督机构扎实开展监督
近年来,融安县大力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股和粮食行政执法队已经县编委批准设立,
明确了主要职责和人员。融安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人 、财 、物方面给予全面支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每年都列入该县财政预算(2012年3万元 、2013年5万元 、2014年4万元)。
该县每年都定期开展全县粮食库存检查 、军粮质量专项检查 、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和粮食流通统计台账制度检查等各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统一”,即执法依据统一 、执法标准统一 、执法文书统一 、执法程序统一。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栏上公开相关政策及办事程序。从2008年开始,每年的夏粮入库期间,县粮食局与工商 、公安 、财政 、监察 、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县内各乡镇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击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白条收粮、无证收粮等非法收粮行为,确保全县粮食流通秩序稳定。 日报通讯员唐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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