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融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融安县公安局、融安县交警队和融安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国道209融安县城路段截获车牌号为桂AA7380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内装有冷冻动物肉类和脏器若干公斤。2014年11月3日9时在同一路段又截获车牌为桂A89309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内装有冷冻猪脚若干公斤。至今,两车货物仍无货主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因上述货物为易腐烂易变质物品,请货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动物肉类及脏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货物购销协议(合同)到融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货物认领手续。逾期不到,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视作无主货物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融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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