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柳州讯(记者王剑通讯员罗柳军)趁着晚上凉快外出遛狗,结果狗狗跑到马路上被车撞了……这是10月7日晚上发生在柳州的一件事。狗的主人李先生当即拦下肇事车,要求司机韦先生赔偿损失,结果不但没有如愿,自己反而成了赔钱的一方。
当天晚上9时许,柳州市110报警服务指挥中心接到韦先生来电,称其在柳州经开区柳江沿岸的和源路上,因为一起车撞狗的事故与狗主人发生纠纷,需要警方出面协调。随后,这起警情被移交给柳东巡警大队负责处置。
民警很快来到事发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情况。原来当晚,李先生让自己饲养的一只宠物狗蹲坐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载着狗外出游玩。因为没给狗拴好狗绳,在电动车行经和源路时,狗突然跳了下去,被韦先生驾驶的小轿车迎头撞上,狗因为受到惊吓而逃离现场。事故中,小轿车的保险杠也因撞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破损。韦先生看着问题不大,打算开车离去,不料被李先生拦住去路,要求韦先生赔偿狗被撞伤的损失。
民警表示,宠物狗在机动车道路上没有路权,李先生作为狗主人,没有尽到安全看护宠物的义务,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李先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经过民警半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李先生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赔偿韦先生的车辆损失。
经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狗主人李先生自愿赔偿韦先生500元车辆维修费,韦先生表示接受。一场“车撞狗”的矛盾纠纷,在民警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民警提醒养宠物的市民,在出门遛狗时要拴好狗绳,尽到看护宠物的义务。特别是在使用非机动车或机动车搭载宠物时,更要注意拴紧绳子,避免宠物跳车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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