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柳州讯(记者/谢永辉)3月5日,记者从柳州市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225件。
在从严打击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的同时,该市检察机关也对一些案发时酒精含量不高、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不予起诉,但并不意味这些人的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其仍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相对于普通市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的违法犯罪成本更高,倘若其因酒驾被判刑,还会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被开除公职。柳州市对公职人员醉驾问题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遏制,一些公职人员和个别领导干部因醉驾受到严肃处理。
该市政法机关还将结合实际,坚持“打”“防”结合,既重视打击,也重视教育,增强危险驾驶犯罪预防震慑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的发生,为建设“平安柳州”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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