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邓湖广)近日,有网友在红豆社区柳州论坛发帖,称沿江路“一排门面前,一群人在抢小贩的东西”,并“估计是城管”,还质疑:“城管不穿制服也可以执法了?”引来不少网友议论。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记者看到,该网帖发布于2月23日,标题为《城管好牛鬼》,并随文配发了3张远距离拍摄的图片。
2月28日,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发现网络线索后,立即通知辖区河东执法中队开展自查。经严格核实后,城中城管作出回应称,经调查,事件发生在2月23日下午5时,城中区城管执法局河东中队在高新五路柳州高中附近,对占道摆卖进行整治。
当日中午,河东中队出动城管队员10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对该处开展集中整治,暂扣违章物品一批(泡沫箱及盒饭),并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暂扣的食品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者名称。在对当事小贩的询问中,小贩现场也未能出示占用城市道路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
现场的两段视频显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语言文明,当事小贩也都较为配合,全程没有语言和肢体冲突,因此网文中所提“一群人抢小贩的东西”并不属实。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队员现场开具执法文书,暂扣占道物品,属于正常执法行为。
网帖中提到“不穿制服的城管”实为新入队的新队员,尚未配发制式服装,但每个队员都配戴有执法工作证件,参与执法行动也无不妥之处。
据了解,该处道路因临近学校周边,成了流动摊点的做生意的“风水宝地”,上下学高峰时间段,各类小贩云集此处占道摆卖。该处流动摊点占用城市道路无证售卖食品及影响道路交通的问题,多次被市民投诉到城市管理热线12319,为此,执法人员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对占道摆卖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维持城市秩序。
城中城管表示,整治占道摆卖现象,罚款不是目的,执法的目的是杜绝占道经营行为,恢复城市秩序和街道整洁;在现场暂扣违法经营物品的,均会开具相关单据,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欢迎广大市民对执法队员的执法进行监督,也希望市民给予城市管理工作更多的支持和理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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