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通讯员夏静)买车位优惠2万,还有1万多元可返还。听说这样的好事,柳州市民苏女士赶紧购买了一个车位。可是签完合同,付了款,声称可以返还的钱却打了水漂,这是怎么回事?幸好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帮她挽回了损失。
苏女士介绍,2020年8月,她看到一家房开公司的置业顾问发布广告,原价10.5万元的车位降至8.4万元,还可在购买1年后返回1.05万元。当年12月20日,她将8.4万元的购车位款分两次付给房开公司,并与其签订了购买合同和使用协议。
之后,房开公司给苏女士开具了收款收据,但从未告知其返回1.05万元是有条件的,即8.4万元需一次性付清。之后,房开公司以分期付款不能返钱为由,不予兑现1.05万元返还款。她认为房开这样做不合理,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柳南区潭西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现场核查,苏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与房开公司反复沟通,并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最终房开公司与苏女士补签了返款协议并保证返款到位。
消费纠纷成功解决,返还款终于有了保障。近日,苏女士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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