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柳州市民覃女士与朋友在城中万达寻蛙记餐馆吃饭,头顶天花板突然掉下来一只老鼠,将她吓得不轻,她的左手也被老鼠抓伤。与该店老板多次协商,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9月4日,覃向今报投诉。
市民投诉吃饭头顶掉下老鼠
当晚8时30分左右,覃女士与朋友在万达广场三楼的寻蛙记吃饭。正当她夹菜时,突然有东西从头顶天花板掉下来,砸到她放在腿上的左手上,并将她抓了一下。覃和朋友都被吓懵了。
很快,这个小东西跳到凳子上,覃这才发现是一只老鼠。接着,老鼠又沿着她坐的长凳,跳到其他顾客身后。等他们反应过来要拍照时,老鼠已经跑了。
覃立即告知店员。店员带她去洗手并用酒精消毒。当天,覃与朋友共消费100多元,该店予以免单。
因为被老鼠抓伤,覃女士提出要去打疫苗。到医院诊治,一共需要打五针,目前已经打了两针;就诊加上来回车费,共花费近450元。
覃女士说,打五针需要近一个月,限制特别多,例如不能吃辣,不能运动等,还要请假往医院跑。除了索赔医疗费和车费,覃还向该店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与误工费3500元。
经多次协商未果,该店负责人建议覃去起诉。覃十分气愤,遂向今报投诉。
商家答复该走程序就走程序
9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寻蛙记看见,覃女士所坐的位置是靠近墙边的一条长木椅,此位置上方为框架装饰,并没有完全密封,还可以看到电线、排风系统等。
该店负责人刘先生称,他们门店都按照规定,每个月进行两次统一消杀。他还出示了一张落款时间为9月1日的单据,收费内容为“2020年8月除虫服务费”。
刘介绍,事情发生之后,他们第一时间给予免单。后来,客人提出去医院打疫苗,他们也马上配合。“该走程序就走程序了。”刘称,至于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他们也不知道怎么赔偿。
律师说法可提出一定赔偿
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李发翔律师介绍,疫苗都要按照医生规定的时间注射,若上班时间打必须请假。覃女士每次的打针凭证可以作为误工证明的一部分。
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对于侵害他人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等,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李发翔建议,覃女士可以根据柳州的经济状况提出一定的赔偿,若商家实在不愿赔偿,覃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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