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入住母婴会所,会所答应有医生每日查房,但却没有做到,直到去医院复诊才发现孩子患了肺炎。”近日,柳州市民周女士向媒体反映此事,记者介入调查。
孩子肺炎住院希望获得赔偿
周女士说,她是今年7月生产并入住北站路11号的金月宫母婴会所的。在入住前,她与柳州市金月宫三第母婴护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护理协议书》。协议书附件2关于疾病和预防内容有:“公司专职医生、护士每天查房了解掌握您的身体康复情况和宝宝的成长发育状况。发现问题(某些疾病体征与症状)及时与您沟通交流。由于我们不是医疗机构,医生只能提出预诊建议,请您要慎重考虑并接受医生的预诊意见,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我们会全力协助您到医院就医,根据合同要求,我们不承担医疗费用。”
周女士接着说,8月17日,她带孩子到医院复诊时,医生发现孩子有症状遂进行检查。最后确诊孩子是肺炎,需要住院。在8月17日之前,该会所的医生并没有每日查房。她们住了3周,医生只来了两次,其中一次还是在她午休期间,之后也没有回查。
对此,周女士认为该会所没有按协议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存在缺失,应赔偿相应损失。
初步协商不下双方未能和解
8月25日下午,记者与周女士来到该会所。会所副总经理周顺兰说,会所确实按合同的内容雇有医生在会所提供巡查和预诊服务。在周女士与孩子入住期间,会所的医生确实只上门巡查了2次,其中1次因周女士午睡,未进行巡查。另外1次未发现孩子有异常。其间会所的医生没有提供每日巡查的服务,主要是安排了护士进行每日巡查。
当天,周顺兰表示愿意与周女士协商解决此纠纷。周顺兰提出可以免除孩子住院期间的护理服务费1000多元,然后再进行适当的补偿。补偿的费用也是在1000元左右。周女士对此不认可,认为补偿的费用应包括医疗费等。双方为此一时间协商不下。
周女士说,她还拨打了12315热线反映此事,该热线反馈将安排北站市场监督所召集双方进行调解。8月26日周女士向记者表示,由于时间不合适等原因,她将不参与此次调解。
医生提供巡查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记者就此咨询了柳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会所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的资质,医生不能在该会所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周女士与会所的纠纷,建议周女士与会所协商解决。
记者还就此咨询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黄华认为,周女士与该会所存在合法有效的消费合同关系。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会所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孩子患病,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周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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