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地块A:17603.94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不大于3.5且不小于2.0
70年
58925
11785
P(2020)
54号
北雀路45号地块
53234.75
(合79.86亩)
应达到30%
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B:
21680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2%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不大于3.5且不小于2.0
地块C:13950.81
建筑高度在-15米与+40米之间
不大于2.5且不小于2.0
29444.58(合44.17亩)
70年
10035
2010
P(2020)
55号
应达到30%
城镇住宅用地
建筑高度在-15米与+40米之间
北外环西片E-4-4地块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2%
109363.94(合164.05亩)
96300
70年
19260
P(2020)
56号
白云路东段以南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应达到30%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城镇住宅用地
77815.44(合116.72亩)
20400
4080
P(2020)
57号
应达到2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白云路东段以北犀牛山以南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不大于35%且不小于15%
零售商业用地40年、旅馆用地40年
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地块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条件:
(一)P(2020)54号地块
1.该项目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要求建设,其中,装配率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不低于50%,部品部件优先选用本地产品;
2.该项目须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作为技术支撑;须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项目需在2020年内开工;
4.竞得人须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地块项目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
5.地块内需配建:
(1)地块A: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③托老所,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2)地块B:①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付且产权归柳北区教育局所有,由柳北区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3)地块C: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6.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二)P(2020)55号地块
1.地块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要求建设,其中,装配率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不低于50%,部品部件优先选用本地产品;
2.项目须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作为技术支撑。须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原则上项目须在2020年内开工;
4.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地块项目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
5.地块内需配建: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6.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三)P(2020)56号地块
1.竞得人需在地块内提供不少于90000平方米的住宅,由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以6125元/平方米回购,提供的住宅建设方案(含套型、位置、面积等)须取得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同意。在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与城区人民政府、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共同签订《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合同》;
2.地块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4)公厕、垃圾转运站,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3.地块内的砂石土资源,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如开挖用于施工单体工程以外或对外销售的,须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矿产资源出让合同,按照当地该类砂石土矿产资源出让单价和动用资源量进行核算和收取矿产资源出让收益;
4.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四)P(2020)57号地块
竞得人需在地块内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给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使用及无偿提供不少于22000平方米的建筑给民政部门使用,无偿提供使用的建筑建设方案需分别取得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柳州市民政局同意。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4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25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9月25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9时至2020年9月27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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