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冼冰、通讯员谢璐骋)为了鼓励各高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介绍服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近日,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了2020年首批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共计9.4万元,3家机构共成功介绍105人到县级以上重点企业就业,缓解了因疫情影响造成的“就业难、招工难”矛盾。目前,第三季度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申请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对象有三类。第一类为各类具备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二类为各类具备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输出站工作人员;第三类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第一类补助条件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柳州市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含外地企业)就业(劳务派遣员工除外),双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第二类补助条件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输出站工作人员成功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就业合同,就业时间达6个月以上。
第三类补助条件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不含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第一类补助标准为500元/人;第二类补助标准为300元/人;第三类补助标准为初级工及以下500元/人,中级工800元/人,高级工1100元/人,技师(高级技师)1500元/人。
补助申报时间为每季度首月10日前,如因疫情原因,可酌情延期。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推荐(输送)一人一补助原则”,同一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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