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黄远来
近日,网友“清风爽01”在红豆社区柳州论坛发布的一篇题为《学院路东一巷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有些警察持法不厚道》的帖子,引发网友的关注。对此,柳州交警发文回应:该路段放置有禁停牌标识,该车辆未按照指示标识停车,已违反交规。
网友“清风爽01”在帖子中称,6月28日上午9时许,她到学院路东一巷交通警察支队咨询汽车违章处理事宜,由于那里没有停车场,市民只能自寻停车位停车。此时,支队大门走来一名民警,她上前询问:“警察同志,这里是办理汽车违章处理的吗?”他说:“是啊!”
于是她就在这位民警的跟前寻找合适的位置停车,停车前后这位民警都没有制止她在那停车。随后,她便到业务厅办理业务,约5分钟后,她办完业务出来,看到汽车已被贴上罚款通知单。
该网友认为民警这么做很不“厚道”,首先没有提醒或制止,其次去交警支队办理相关业务,没有设置停车位。虽然她停车的位置没有画停车线,但那里不是交通要道且停放后没有占道。
该帖子发布后,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不少人认为,该网友没有将车辆停放在合适的位置,应该受罚。网友“看透世间ZF秀”说,占道违停不要找理由,自己违法就自己扛。网友“多雨513”也认为,违停受罚是应该的,但交警能提示一下更好,重在增强规则意识,自觉守规,决不在没有设置停车位标志的路边停车。
对于网友的这则“质疑帖”,柳州交警在其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回应:该网友所述停车路段,城中交警大队已经在路口驶入处以及路面放置有禁停牌标识,提醒市民此处禁止停车,驾驶人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当天上午,城中交警大队民警例行对学院路东一巷路段巡逻,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时,发现该车辆未按照指示标识违法停车。由于此路段道路狭窄,车辆违法在路边停放会影响到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如遇火灾、险情等,更会阻碍消防车、救护车等抢险救灾车辆通行,贻误救援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后,依法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随后,当事人找到民警表示,她是来机动大队办理违法业务的,此次违法停车是否可以免除处罚。民警告知,该路段已设有禁停标志,其违法停车的行为属实已取证完毕,如需要停车可以停放在附近车管所停车场内,该处设有普通小车位180个,新能源小车位50个,可满足市民办理业务的停车需求。驾驶人也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免去停车烦恼。
同时,柳州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能够遵纪守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方设法寻找“隐秘角落”违法停车。
新闻推荐
现场20多名书画家尽情挥洒创作7月1日,由柳州日报社、柳州市文联主办的“紫荆书香”庆“七一”书画创作活动暨同名书画展在...
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