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路口设置的交通指示牌,指示骑电动车的市民按要求等候红灯。
记者 张威
市民罗先生20日18时许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zwbwq)反映,当天上午他骑两轮电动车从屏山大道前往荣军路口时闯了红灯,他到交警岗亭处理时提了意见就被处以暂扣车辆的处罚,对此他认为处置不当。记者21日就此进行了走访。
闯红灯提意见被扣车
罗先生说,他是20日上午9时许被处罚的。他说,当时他骑着一辆两轮电动车从屏山大道自西向东行驶。到了与荣军路交会处,刚好遇到红灯。“当时我见屏山大道一侧等候红灯的车辆比较多,我又停在待行区靠右的位置,对右转进入乐群路的车辆有一定的遮挡,我看到乐群路口也有一处待行区,就开车往前,途中就被辅警拦下带到交警岗亭了。”
罗先生接着说,民警告诉他,他当时闯了红灯,将被处罚50元。罗先生说,他不理解的是他在听到处罚后,描述了几句当时的情况,民警后来竟然将现场处罚改为暂扣车辆,让他次日到大队处理。
未带行驶证且有异议的
需到大队处理
在荣军路口执勤的民警说,当天辅警拦下罗先生后,罗先生确实有提出意见。但暂扣车辆是依据罗先生没有携带车辆行驶证作出的。其没有行驶证就无法证明其车辆的合法来源和归属,暂扣车辆并不是针对罗先生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该民警还说,目前柳州市正在大力整治电动车通行秩序,每天都会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手进行处罚。
21日上午,记者与罗先生来到鱼峰交警大队,罗先生接受50元的处罚,在缴纳罚款后领回了车辆。
设有标志牌
市民仍有不明白
20日19时许,记者来到荣军路与屏山大道交会路口,看到从屏山大道自西往东方向,设置有一处面积较大的非机动车待行区。在乐群路口,也设置有一处非机动车待行区。针对这两处待行区,交警部门现场设置有交通标志牌予以指示。但记者随机询问一些市民,却发现并不是每人都很明白相关通行要求。
驾驶电动车的韦女士表示,她知道停在屏山大道一侧等红灯不会被处罚,红灯亮起再到乐群路口处等红灯就会被处罚。市民刘先生也说,他之前在该处被处罚过才知道该怎么走,对于交通标志牌他表示一般很少注意到。
将优化路口执法
加强沟通交流
鱼峰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经过核查,当天罗先生确实没有携带行驶证,民警才将车辆暂扣。处罚过程和处罚措施不存在问题,但可能在过程中没有与罗先生充分沟通。日后将提醒民警在现场执法时尽量与市民解释清楚处罚的依据和处理的意见等,以免被市民误会。
另外,该负责人还表示荣军路口是个不规则的五岔路口,下一步将考虑优化该路口的通行秩序和相应的标志、标线等,让市民通行时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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