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轿车为吴女士的车。
昨日,市民吴女士向晚报反映,4月30日,她的轿车停在小区里,突然被一棵大树压坏,维修费用大概1000元,她向物业公司索赔车损费遭拒。差不多一个月过去了,赔偿一事至今未有进展。
记者 罗妙
据吴女士介绍,她住在柳北区北雀路16区,该区为柳钢公司生活区。当天下午,她下班回家后,把车停在小区2栋2单元附近的停车场。当晚,停车场围墙上方坡上有一棵大树突然被连根拔起,压在坡下方停车场上的几辆车上,其中有一辆就是吴女士的车。事故发生后,她向小区物业公司索赔车损,但物业公司以“该树木不在管理范围内”为由拒绝了她。
据了解,2019年,广西宏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接手该生活区物业管理。当天事故发生后,柳北区钢城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放置警示锥筒和围上警戒线。宏桂物业表示,倒下压坏车辆的树木在围墙外,属于柳钢公司管理。柳钢房改办也表示,树木及树木所在的区域已经移交由宏桂公司管理,不是其责任。记者从市政府热线12345处了解到,从事故发生至5月15日,树木仍无人清理。
昨日,记者从宏桂物业公司处了解到,目前,柳钢房改办已将树木清理干净,但对于车损赔偿一事,该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应该不会赔偿,这属于自然灾害。
对此,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0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本案中,应先弄清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吴女士可向法院起诉。
新闻推荐
小区通行不畅 政府热线倾心督办解决 事发桂中大道一小区,住建部门已要求房开着手整改
14栋电梯出入口划设了停车位后,居民进出的通道仅剩0.9米宽。今报记者许洁琳摄今报记者许洁琳通讯员周密近日,柳州市桂中大...
柳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柳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