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韦德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渣土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物品时,应该密闭运输。柳州市某机械租赁服务公司一名司机,在运输沙子时因“不慎”之举,导致250平方米的城市道路受到污染,被城管部门处以重罚。
10月29日晚10时许,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中队队员正在巡查路面时,接到柳州市城市管理12319下派的案件称,在城站路与文笔路交会处有车辆在路面撒落了很多沙子。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几分钟就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经调查,之前,柳州市某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一辆渣土车从永前路工地出来。出发时,因司机采取的密闭措施不当,导致车辆行驶到城站路火车东站附近时,车上的沙子慢慢开始撒在路面上。经执法人员现场丈量,污染路面长50米,平均宽度5米,总面积达250平方米。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执法人员表示,柳州市某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在管理上不够严格,未经核准运输建筑垃圾、运输途中撒漏渣土或泥沙等导致污染城市道路的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城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顶格处罚。10月31日,该公司相关人员已经到城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了罚款。2
新闻推荐
查处现场通讯员韦德盛晚报讯近日,柳南区“五车”整治办联合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等部门开展“五车”整治行动时接到群众举报...
柳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