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开健
晚报讯 柳北区跃进路一工地因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被市民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举报。经城管部门立案调查后,施工单位被处以1万元罚款。但该施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城管部门随即依法对其加处罚款1万元。目前,该施工单位已缴纳了2万元罚款。
“跃进路110号这个工地有大片黄土没有盖好,希望城管执法部门派人来好好查一下!”今年5月21日下午4时许,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数字城管平台转来的市民投诉。该局住建科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看到,被投诉的工地内共有两处黄土裸露。经执法人员测量,裸露的黄土总面积约300平方米。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工地相关负责人黄某解释,因施工需要,近段时间其工地一直在拉土方进来,土方拉进来之后马上就覆盖了,但这两堆黄土拉进来后“还没来得及覆盖”,执法人员就查到了。
据了解,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违者,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由于该工地在实施基础施工作业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工地内的渣土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工地立刻整改,并对其立案查处。
经立案调查,7月16日,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该工地施工单位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写明,8月1日起未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至9月3日止,加处罚款额累计将达到1万元。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已经过了9月3日,该责任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并没有缴纳罚款。此时,原本1万元的罚款额已“增值”到2万元。执法人员随后表示,如责任单位仍拒不缴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任单位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日前到指定银行缴纳了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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