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帅君)7月3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申报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奖励的通知》,明确牵头或作为主要单位参与制定标准的企业,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考核验收的单位,最高可奖励2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今年7月30日至8月6日期间,向所辖地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据了解,本次奖励办法主要是为了全力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本次奖励具体标准为:在柳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016年1月1日~2019年7月期间实施),对作为主要单位参与制定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在参与制定的标准颁布实施后,每个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定广西地方标准的企业,在起草制定的标准发布后,每个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牵头或作为主要单位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后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经评审,每个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通过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考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通过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考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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