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发布现场(记者 付华周 摄)
记者 付华周 实习生 廖敏君 秦倩
7月23日下午,在“北检星光·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论坛”上,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柳州市四城区未成年人犯罪报告(2018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结合柳州市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城中区去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其犯罪特点、成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就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建议。据悉,去年四城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以侵财类型犯罪为主、群体性暴力犯罪高发、涉案未成年人文化程度偏低、再犯人数居高等特点。
现状特点:
以侵财类型犯罪为主,团伙化趋势明显
据介绍,去年柳北区检察院共受理四城区未成年人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8件180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34%;受理审查起诉四城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121件183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22%。其中,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85件133人,涉案人数同比增长38%,逮捕率为74%;未成年人起诉案件69件93人,不起诉案件14件16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7件9人。
去年四城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侵财类案件居高不下,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64%。其中,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尤为突出,共有61件80人,占到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0%。同时,还有一些抢劫、抢夺、敲诈勒索、诈骗等侵财类案件。
此外,未成年人严重暴力型犯罪突出,群体性暴力犯罪呈爆发式增长。暴力型犯罪共计21件52人,涉案人数同比增长136%,占未成年人涉案总人数的28.4%。暴力犯罪不乏造成严重后果,其中致人重伤4人、致人死亡2人。涉案未成年人中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文化以下的占比高达75%。同时,涉案未成年人中外来人员较多,户籍地在柳州市区以外的高达136人,占总人数的74.3%。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以共同犯罪的形式为主,团伙化趋势明显。
犯罪原因:
网络影响剧增,不良同伴易诱发违法犯罪
《报告》指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包括学校责任缺失和家庭教育缺失。此外,网络不良影响、不良同伴影响也是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一大原因。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中大多存在长期旷课逃学、辍学的现象。学校作为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得到实现的重要主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具有不可或缺的责任。首先是学校的教育责任,对于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的“问题学生”,部分学校的处理方法仍是劝退或开除。
同时,学校的管理责任也不容忽视。一是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欺凌同学、拉帮结派等具备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缺乏有效管理机制;二是缺少针对罪错未成年人单独统一管理的学校,以致学生从不良行为发展至违法犯罪。
而家庭教育则是孩子成长的必修课,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性格塑造和价值观的形成都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中大多欠缺家庭教育,这使得未成年人易形成自卑脆弱或狂妄自大等不良性格,触碰法律底线。
随着网络影响剧增,不良同伴也易诱发违法犯罪问题。据统计,去年柳州市四城区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中,与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相关的人数为45人,占比25%。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受网络不良影响的不良同伴常常聚集在一起,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当下,QQ、微信等网络聊天软件已成为未成年人作案的重要工具之一。因相似经历聚集在一起的不良同伴们往往通过在QQ群里发布各类消息,迅速纠集大量人员,进行斗殴、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抖音、快手等短视频APP上播放的未成年人聚集在一起,进行抽烟、示威、持械飙车等模仿“古惑仔”的不良行为,也已成为众多涉案未成年人间传播率极高的内容和争相模仿的对象。例如,柳州市近日在网络上迅速蹿红的涉罪未成年人“柳州电瓶哥”犯罪团伙就是这样。
此外,不良同伴群体内部还存在着从众的心理压力。在一团伙中,若大部分成员都认同的某一规则或某一件事,有少数成员持反对意见,就会遭到整个群体的排斥。涉案未成年人往往会为保护这种在不良群体里建立起的利害关系,迫于从众的心理压力,不得不选择去用非法手段解决问题从而引发违法犯罪。
对策建议:
在网吧推行人脸识别,探索分级保护处分制度
涉案未成年人、“问题学生”等常进出网吧,已成为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为解决未成年人使用虚假身份证进入网吧的问题,降低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检察机关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的网吧推行人脸识别系统,先行试点,后全方位铺开。通过身份证比对、人脸识别,确保人、证一致后才可放行。
《报告》指出,为防止网吧管理人员一味追求盈利而违规为未成年人开放绿色通道进入网吧上网的行为,公安、文化、教育等各部门之间应及时沟通,做到信息互享、互通有无,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网吧整治行动,加大对网吧的整顿力度,严厉查处违规为未成年人开放绿色通道进入网吧上网的行为,形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
同时,《报告》建议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将儿童放在城市中心位置,建设重视儿童需求、尊重儿童氛围的儿童友好型城市。通过完善城市建设中涉及儿童的法律法规、打造以儿童为中心的活动设施空间、多措并举保障儿童健康安全的城市环境等,使儿童活动与城市生活最大限度融合,充分保障每一位未成年人的权利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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