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帅君
晚报讯 近日,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飞鹅商城柏朗玉纯服装经营部和城站路竹宝母婴用品经营部,因销售假冒伪劣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各被罚款900元和575元。
4月28日,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线索,来到飞鹅商城3号楼2楼32235号门面柏朗玉纯服装经营部进行检查,在该经营部货柜上发现被投诉的40盒“诺必行?婴宝护肤霜”,上述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注了统一的序列号。执法人员当即对产品予以扣押。
4月30日,执法人员到城站路94号一区2栋竹宝母婴用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经营部货柜上发现19盒“诺必行?婴宝护肤霜”。经确认,这19盒“诺必行?婴宝护肤霜”并不是相关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予以扣押。
经调查核实,柏朗玉纯服装经营部销售的40盒“诺必行?婴宝护肤霜”是在微信上订购,供货方通过快递的方式将产品寄到经营部。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企业证实,上述“诺必行?婴宝护肤霜”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快递单据中的工作人员并不是相关公司的工作人员。
与此同时,竹宝母婴用品经营部购进的22盒“诺必行?婴宝护肤霜”,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企业证实,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经查,柏朗玉纯服装经营部和竹宝母婴用品经营部,因经营标签冒用他人厂名和厂址等信息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违反了《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经营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没收两家经营部违法经营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对柏朗玉纯服装经营部罚款900元,对竹宝母婴用品经营部罚款575元。
(见习编辑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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