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现对我支队所属各大队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且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进行公告(详细信息请登录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站交管公告栏查看,网址http://gaj.liuzhou.gov.cn/lzjj/)。请当事人携带相关合法证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经公告期满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7月17日
新闻推荐
本报柳州讯柳州市柳北区积极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发挥文化在扶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多措并举让文化成为脱贫攻坚的催化...
柳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