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纠纷中,摊主与市场都受到了影响。今报记者李宁琳 摄
今报柳州讯(记者李宁琳)7月13日上午,柳州市银桐路北海里海鲜城的市场大门堆满各种桌椅板凳。因为被挡住大门,海鲜城的生意大受影响。
据了解,这些桌椅是海鲜城里夜宵摊的摊主们所有。这些摊主原本在海鲜城里的停车场内经营夜宵摊,有的摊主经营了近两年时间。4天前,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他们下达了一份整改通知书,通知书上说,停车场内的夜宵摊属于“无证无照经营”,限期自行改正。
这份整改通知让摊主们傻了眼。手中明明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并且也按时向市场方缴纳场地租金,如何是“无证无照经营”呢?于是,他们出示了自己的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看过证照后告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并不是海鲜城停车场,摊主们应当在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内经营,这样才是合法的。
摊主黄先生说,当他们向市场方要求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给予安排时,却发现市场方已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1楼市场摊位另租给了他人。双方协商不下,摊主们便将桌椅搬到了市场门口。
对此,该市场负责人谭经理说,市场方接到城管部门的通知后,一直与摊主协调此事。他们并没有将摊主们的摊位租给他人,而摊主营业执照上的“D”字摊位不是1楼摊位,而是市场的地下停车场。摊主们可到地下停车场继续经营,也可到市场方提供的一个空置场地继续营业。
摊主李女士说,虽然停止营业对他们影响很大,但他们调查发现,地下停车场以及市场方提供的空置场地并不符合夜宵经营的条件。夜宵摊人流量大,场地是否符合餐饮经营条件,消防是否合格,若出现险情又如何排险,这些都是问题。
对于摊主们的意见,谭经理认为,如果摊主们不愿意继续经营,按照双方的合同免责约定,“由于政策影响及相关政府单位要求不能营业的”,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若是摊主们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漠认为,如果市场经营者给的摊位与合同不一致,要看经营者是否知情。如果不知情,摊主可要求赔偿,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也可按照法定的要求赔偿;如果经营者知情,那就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履行。
目前,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街道办已介入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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