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
沈峰
据《工人日报》报道,柳州市柳北区总工会聘请律师、司法人员、劳动监察人员,兼职担任指导员介入工资集体协商,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职工不敢谈、老板不愿谈难题。据介绍,依托第三方介入模式,目前柳北区已制定10多个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行业标准。
柳州市柳北区探索工资集体协商,建立“第三方”参与机制,值得推崇。
长期以来,职工收入大多由企业自主确定,不少老板“资本意识”强“协商意识”弱,员工也不善于或怯于协商。在这种背景下,各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普及有着积极的意义。
但也需要看到,普及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仅靠工会肯定不够,在“资强劳弱”日益强化的语境下,如果没有硬性约束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对一些企业来说就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完善制度设计,引导和规范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从而对资方产生较强的约束力。
以往一些地方也颁布实施了专项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但由于缺少配套制度,导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仍存在诸多堵点。比如,职工不敢谈,或是担心提出协商要求被企业解雇,或是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等,导致一些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陷入困境。
因此,在工资集体协商地方立法前进的同时,还需设计科学有效的谈判机制助力工资集体协商,比如建立第三方机构介入机制就是一种有益探索。
柳州市柳北区总工会聘请律师、司法人员、劳动监察人员介入工资集体协商,这些熟练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流程的指导员,深入120多家小微企业,围绕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发放形式、工资发放时间、加班工资基数、女职工生育假期保证等内容,帮助职工依法、有理有据地与企业一方开展集体协商,最终在区域最低工资、职工工资增长、职工社会保险等事项上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可见,第三方介入集体协商可以发挥其客观、独立、专业的优势,有助于劳资双方最大限度地表达各自立场和诉求,寻找到最佳平衡点。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必须要注重创新理念,要保障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就必须增强一线职工在劳资谈判中的维权力量,让职工能够真正与企业资方代表在力量上抗衡、在地位上平等。
笔者认为,只要是民主、合理、公平的方式,都可以运用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中,只要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就能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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