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村民被控恶势力受审。今报记者钟华 摄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在7天内5次召集村民,将汽车停在村道上阻拦施工车辆进出,阻挠附近工地施工,柳州市洛埠镇下窑村石冲屯的4名村民因此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7月4日上午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覃某义、韦某红、李某忠、韦某能四人都是洛埠镇下窑村石冲屯村民,其中49岁的覃某义还曾任下窑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46岁的李某忠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罚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3月期间,以被告人覃某义、韦某红为首的“石冲投资公司”挂靠柳州某土石方工程设备公司,承接了位于柳东新区洛埠镇下窑村某楼盘项目的土石方工程。由于“石冲投资公司”运送土石方的车辆和倒土场不符合相关规定被查处,导致成本上升,他们便向该楼盘项目的建设方提出提高运价的要求。项目建设方于2018年4月终止了与柳州某土石方工程设备公司的合作,即停止了与“石冲投资公司”的合作,并通过再次招投标的方式将该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了另一家建筑公司。
合同被终止后,以覃某义、韦某红为首的“石冲投资公司”股东以追回资金损失及索要工程项目为目的,分别于2018年5月17日、18日、19日、20日、23日多次召集、组织韦某能、李某忠及阿静、韦某林等村民,以施工工程款未得结算、扬尘污染严重、道路损坏严重等为由,将汽车停放在村道上,阻拦施工车辆进出工地,以此阻挠上述楼盘工地施工,导致施工单位不能正常作业,严重影响施工进程。同年8月,覃某义、韦某红、韦某能、李某忠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覃某义、韦某红、李某忠、韦某能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是恶势力。四名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企业无法施工作业,情节严重,其中覃某义、韦某红为首要分子,李某忠、韦某能为积极参加者,均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最后陈述中,覃某义、韦某红、韦某能均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判处。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闻推荐
车主月余不挪窝 车被贴满“催挪单” 车主认为那是他的“老车位”,店家认为车主不讲理社区调解无效,双方各执己见,目前仍在僵持中
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一辆SUV因车主一个多月不挪车,被人在车上贴上了好几张要求其挪车的单子。7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柳州市...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