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接受处罚开挖现场
通讯员 欧霓
晚报讯 施工方没有办理任何占用和道路开挖手续的情况下,严禁擅自对城市道路“开膛破肚”。5月19日上午,鱼峰城管在柳石路南段一加油站附近人行道上查处一起非法无证开挖行为,现场暂扣挖斗、炮头及施工工具一批。
19日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柳石路南段一加油站附近有挖掘机正在紧张施工,人行道已被挖出一个直径3米多的大坑,且还有继续挖的态势,周围几名工人正忙着用铁皮安装施工围挡,将人行道“拦腰截断”。走近查看,还发现人行道内已挖了一条13米长、0.6米宽的沟以及一个12平方米的深坑。执法人员见状立即上前制止,询问施工人员该开挖路段是否办理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当事人钟某称该工程是为了更换管线,因着急开工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现场暂扣了挖斗、炮头及施工工具一批,并要求当事人接受进一步调查。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管部门提醒,开挖城市道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以后才能进行施工。私自开挖,不仅给道路的质量带来影响,还会出现诸多安全问题。如发现城市管理相关问题,市民可通过12319热线或“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新闻推荐
通讯员姚芳晚报讯“民警同志,太感谢你了!帮我们解决了这个安全隐患,我心里也就踏实了!”近日,箭盘山派出所民警耐心调解了一起...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