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至5月15日,鱼峰区人民法院对4937件各类案件进行了立案登记,同比增长26.23%,新收案件数量位列柳州市基层法院第一。
这个第一,沉甸甸的,真不好当——法官就这么些,案子却越来越多。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几年来,鱼峰法院作为全区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试点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为契机,结合“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指导、综治成员单位协调、街道社区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在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提升办案效果中显出了实效。
请进来——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
“今生有缘做邻居,和谐好比是亲戚,不为小事来生气,互敬互让得安逸……”在鱼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第三方调解室里,经常能听到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邬卫红、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黄炜生在调解过程中,唱出为化解各种矛盾而创作的山歌。他们以前都是在各自社区从事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退休后他们都是被鱼峰区人民法院“请进来”,常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具有丰富人生阅历和调解经验的他们,通过情理加法理,让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促进矛盾化解。
鱼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唐月琴介绍,近年来,该院创新建立了第三方调解机制,对已经诉至法院尚未正式立案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为保障诉前调解的实效,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第三方调解室,并组建了1+N模式的调解团队。调解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带领实习律师、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第三方人员组成,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将案件分给该团队的人民调解员组,或者实习律师组等进行调解,使每个组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提高调解成功率。
今年1月至5月,该多元化调解团队调解化解纠纷达400余件。
走出去——在相关单位设立专业调解室
近年来,鱼峰区人民法院还不断尝试通过走出去,建立了许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前沿阵地”。
鱼峰区人民法院在鱼峰交警大队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并在政法委的指导下,与交警大队、司法局联合成立了“鱼峰区交通事故联调中心”,既体现诉前调解、诉调对接、诉讼引导、司法确认的职能,又能实现交通事故案件在交通巡回法庭受理、开庭审理、宣判。为化解医患纠纷矛盾这一民事诉讼案件中的难点和焦点,鱼峰区人民法院先后在辖区三甲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并与柳州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对接,为医院与患方在法律框架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开辟一条便捷、高效的司法通道。
此外,从2009年开始,鱼峰区人民法院就坚持开展法官进驻社区工作,建立了5个无诉社区。社区居民发生纠纷后,申请社区调解的,由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案件较为复杂的,则联系社区法官进行调解指导或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的,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近年来,鱼峰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和推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形成的“鱼峰经验”成为广西基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样板。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鱼峰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累计收案12865件,累计结案10835件,其中调解结案2585件,经调解后当事人撤诉1548件。调撤结案的案件中,有50%是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案件。鱼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华表示,该院还将在总结上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推动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 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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