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
本报记者周珂通讯员邓铁军黄端
“感谢检察院同志一直惦记着我们、帮助我们。”5月7日上午,柳州市城中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领到救助金的覃女士向在场的检察官一再道谢。当天,包括覃女士在内的3名救助申请人领到了共计23万元司法救助金,这让3个不幸家庭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事情要从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2018年12月30日,柳州市柳江大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将沈老先生撞倒在地,这时路过的两位好心人21岁的女学生小卢和快递员韦先生立即对老人施以援手。当他们陪伴老人等待救治时,祸从天降,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轿车撞到了他们,导致沈老先生当场死亡,小卢和韦先生也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离世。
案发后,城中区检察院于今年2月20日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提起公诉。期间,刘某家人仅向2名被害人家属支付医疗费、丧葬费4.8万元。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始终心系着被害人的家庭,多次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并到居委会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发现3名被害人的家庭均因此次事故陷入困境,特别是韦先生的妻子覃女士,飞来横祸夺走了家中的“顶梁柱”,让她和年幼的孩子顿时失去了生活的支柱。
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家庭都属于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也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对3个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让“好心人”流血又流泪。最终,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好心人”韦先生、小卢的家属分别获得救助金10万元,沈老先生的家属获得救助3万元。
城中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庆荣表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及时给予困境中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物质上的救助,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通过实施司法救助,弘扬社会正能量。
虽然司法救助结束了,但爱心的暖流仍在蔓延。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获知情况后,立即通过柳州市检察院转交了其向被害“好心人”家属的捐款。柳州市检察院和城中区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也自发组织捐款活动,帮助遭遇不幸的“好心人”家庭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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