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还不到一个月,就接连出现各种问题,实在是不想再继续用下去了。”近日,市民兰先生向本报“3·15专栏”热线反映了他的消费苦恼,希望记者帮助解决问题。
新车买后未满月就修4次
6日上午,记者来到红锋路,见到市民兰先生刚买的紫色台铃牌电动自行车。他说,这辆电动车是今年1月30日在红锋路丰华商住楼一楼台铃电动车专卖店购入的,总共花了3410元。
这辆电动自行车开不到20天就开不了了。他立即找到商家,通过售后维修发现车子坐凳下的保险烧了。维修人员调试好之后,没几天,电动车的分电器出现故障,他再次找到厂家售后部门维修电动自行车,厂家给他换了新的部件。可没多久,他的电动自行车坐凳开关和电机接连出现问题。兰先生又跑到售后部门,维修人员给车换了一台新电机,这回兰先生不愿意了。
“电机是电动自行车的心脏,心脏坏了,给车换个新的‘心脏’,也不能保证它还能开多久?”于是,兰先生跑到辖区工商所投诉,希望工商所能帮助他把电动自行车退了。
可第一次的调解不理想,兰先生说,他看到《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有“3·15专栏”,就拨打了记者的电话,希望记者来协调解决好这件事情。
消费者如愿退车
当天上午10时许,记者与兰先生来到鱼峰区前进工商所再次进行投诉。兰先生表示,他不想再继续使用这辆电动车了,提出退车退款的诉求。工商所工作人员在与台铃电动车专卖店两名负责人协商后,台铃电动车专卖店同意了兰先生的诉求,答应退车退款。
离开工商所,兰先生把电动自行车推到了专卖店门口,店员对车辆进行简单查验后,将购车款打到了兰先生的账上。
“谢谢记者,这次的调解结果,我非常满意。”兰先生笑着说。
本报记者 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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