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科
晚报讯 1月16日上午,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五车”整治联合执法组在北雀路查处一辆违规三轮车时,车主称其车辆“是有单位的”,希望执法人员能够放一马,其理由让执法人员哭笑不得。
当天上午10时20分左右,执法人员巡查至北雀路庆丰路口对面时,看到一辆绿色电动三轮车停在一家轮胎店前的人行道上。正当执法人员暂扣车辆时,一名自称姓林的男子过来说:“同志,我的车是单位的车,也要扣车呀?!”据林某说,他是庆丰路某国有单位的员工,因为单位里有两个轮胎需要拿来轮胎店检查,由于觉得只有几百米远,就用三轮车拉过来,没想到刚卸下轮胎,就“偶遇”执法人员了。车子被暂扣,林某感到很“委屈”,称不知道回去怎么跟单位领导交差。
执法人员告知林某,按照有关规定,三轮车、燃油助力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不得在柳州市各城(新)区城市道路上行驶,违者,由城管、交警和运管等执法部门联合查处。因此,“单位车辆”应该模范遵守相关规定,而不能成为免于查处的“挡箭牌”。听了执法人员的教育,林某只好在车辆暂扣单上签字。
据统计,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共暂扣了6辆违规三轮车。执法人员表示,市民如发现违规三轮车,请立即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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