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桢
通讯员 谭小婕
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河东刑侦大队获悉,近期,柳州市出现一种新的诈骗手段,嫌疑人通过二手房交易,骗房东将房产证过户,之后再将房子向私人抵押借款,但最终卖房尾款并未全部转入房东账户内。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二手房交易有陷阱,切勿找不靠谱的中介。
1月11日14时许,市民李先生以协商房子交易尾款为由,联系上了覃某。而此时,李先生已经报了警。当天17时,河东刑侦大队民警在解放北路某停车场将覃某抓获。
原来,去年10月,覃某通过中介与李先生达成交易,李先生将名下一套价值70余万元的房子卖给覃某,覃某支付了首付款约18万元,之后,覃某骗李先生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得了房产证,覃某转手将房子抵押给私人,借得40万元。当李先生催促覃某支付卖房尾款时,覃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仅支付了数万元给他。目前,李先生还差30余万元没有追回。
李先生现在很是后悔,称他并不认识覃某,而是通过中介发布卖房信息,之后的买卖事宜,全是由中介操办,中介让他交资料他就交资料,根本没有多想。直到本月,他去市房产交易所查档,才发现自己的房子没有抵押给银行。他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求助,并借机约覃某出来。
民警审问得知,覃某今年23岁,来宾市人。而被骗的,不仅仅是李先生。覃某交代,去年6月,他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得知,买二手房只交首付,可以通过某种渠道将卖家的房产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因此,他通过中介寻找卖主,对方将一套价值90多万元的房子卖给他。为了筹集首付款,他借了20万元。支付首付款后,他欺骗卖主,称要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以付清尾款,需要将房产证过户。实际上,他拿到房产证后,就将房子抵押给私人,得了60万元。然后,他先是偿还了此前借的20万元,又陆陆续续支付了部分尾款给卖主,至今还欠着卖主约30万元。
第一次诈骗成功后,覃某又于去年8月和10月,故技重施,直到本月被公安机关抓获。与覃某有交易的中介机构,公安机关也在调查当中,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
“卖家之所以被骗,就是太轻信中介,对二手房交易流程一窍不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河东刑侦大队办案民警称,中介机构良莠不齐,个别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导致房屋交易有风险。因此,广大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避免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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