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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保护范围违建将被重罚 个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柳州晚报 2019-01-07 11:34   https://www.yybnet.net/

记者 张捷

晚报讯 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反复存在、此消彼长,严重破坏了城市“绿肺”的生态环境。近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市城管委)获悉,柳州市城管等部门将集合执法力量,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治理该区域违建,还城市“绿肺”的生态功能。

据了解,《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在莲花山保护范围内实施违法建设活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可以对个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近年来,莲花山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活动仍然存在,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柳州市首部立法的权威,市城管委就莲花山保护范围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再次作出部署:强化舆论引导,切实提高莲花山保护区范围内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调查摸底,城中区要组成莲花山保护范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规划勘测违建面积,逐一核准违建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或违法建设人员涉黑涉恶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后续查处。

科学分类处置。对照《柳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考核办法》,严格核准,对于确符合分类处置条件的无证房屋,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备案认定。

完善工作预案。针对违法建设的不同类型,丰富工作手段,城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供水、供电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始终对莲花山区域范围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在对莲花山保护区开展集中治理的同时,增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控制新增,对在建违法建设及时查封现场,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擅自撕毁封条的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对莲花山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鼓励并引导当事人自拆,对拒不配合的违建人员进行拆罚并处,提高违建当事人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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