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柳州市龙翔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指导员滕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项目监理方4万多元好处费。近日,鱼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滕某犯受贿罪被判处6个月拘役,缓刑1年,并处10万元罚金。
柳州市龙翔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公司),系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36岁的滕某在该公司担任项目部项目指导员。今年9月25日,滕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上个月鱼峰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滕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全无异议。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6月期间,滕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在修建校舍、小街巷改造等项目中,收受项目监理方给予的好处费共计4123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滕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并退缴全部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新闻推荐
万人到访超4000组登记再创新高12月2日,柳州全城翘首以待的合景云溪四季千万级精奢会所正式开放!吸引了区内外客户乘坐60余...
柳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