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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 房屋租赁要注意什么?

来源:柳州晚报 2018-11-29 12:12   https://www.yybnet.net/

晚报讯 房屋租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一项具有普遍性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房东和租客之间怎样才能做到安全出租和放心承租呢?市房产交易所提醒双方要看清以下几点——

问:何为房屋租赁?怎样进行房屋租赁?

答: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问:什么情形下的房屋不能出租?

答: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 属于违法建筑的;2.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 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房屋出租人应履行哪些约定及承担哪些责任?

答: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1. 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柳州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2. 出租人不能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3.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问:房屋承租人可享受哪些权利及承担哪些责任?

答: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1.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需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3.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4.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生效。5.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6.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李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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