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号牌的新车
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林增崇 甘海彬) 11月14日,一名柳州驾驶员驾驶着一辆新车上路,车辆却没有悬挂车牌,被玉林市交警部门查获,并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当日下午4时34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的白色本田小车,沿省道216线由坡塘方向,往玉福路口方向驶来,于是便对其进行检查。柳州市鱼峰区籍驾驶人黄某无法提供车辆正式号牌、行驶证或者临时号牌,辩称车子刚买尚未来得及申领号牌。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已经行驶了200多公里。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黄某才说该车已购买了半个多月,但一直没有时间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也没有申领临时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是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了该车,并对黄某处于罚款200元、扣12分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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