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莫某、梁某等11名被告人受审。今报记者钟华 摄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11月13日和14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了多起虚构交易骗取金融公司消费贷款的案件。根据公诉机关指控,11名被告人不仅包括手机店经营者、金融公司的区域经理和业务员,还有贷款业务的中介人员。在多起案件中共有3家公司被骗,涉案总额60余万元。
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莫某、梁某于2016年7月21日共同成立了柳州市鱼峰区龙飞滨通讯器材经营部,主要经营手机及配件、电脑配件销售。徐某、莫某、梁某经过商量后,决定由交易中介骗来客户,虚构客户在其门店购买手机的事实,并填写虚假的客户资料,以骗取金融公司的贷款。
截至案发时,徐、莫、梁三人与马×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域经理刘某、余某,该公司的业务员伍某、薛某等人合谋,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骗取的客户信息,为客户办理了马×公司的贷款。根据指控,他们用同样的手法骗取马×公司的贷款72笔,每笔骗取的贷款从3000元至6000元不等,共骗取马×公司贷款共计35万余元。
此外,莫某还设法获取了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贷款的平板电脑,由徐某在门店内操作,利用客户身份信息骗取贷款33笔,合计16万余元。徐、莫、梁三人还被控利用同样的手法,骗取了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贷款33笔,合计15万余元。
一些客户急于拿到贷款,在未弄清实际贷款金额的情况下,就配合徐某、梁某等人办理贷款手续,莫名背上了高额债务。2017年4月和6月,受害人黄某和谭某先后来到徐某等人经营的通讯店内办理贷款,事后二人分别拿到了1100元和2000元的贷款。但其实,他们的实际贷款金额并不止这些,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二人分别背上了三四千元的贷款。
2017年6月11日,在徐某、莫某等经营的龙飞滨通讯器材经营部,蓝某等7名急于打暑假工的女学生,被以招工需要办理意外保险为由骗取了个人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徐某等人利用这些信息虚构贷款所需其他信息完成贷款审批,分别骗取了捷×公司贷款3.5万余元、马×公司贷款3.7万余元。7名女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了巨额债务。(2017年8月21日本报第2版曾作报道)
庭审中,部分被告人对个别案件的案情和具体涉案数额提出了异议。经过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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