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人出庭受审
记者 付华周
一个是公司的生产管理科长,一个是公司的外仓物流主管,他们为了一己私利,竟然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合谋将公司生产的车用灯具私自卖掉分赃。然而,纸包不住火,最终东窗事发。9日,苏某、莫某两名当事人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监守自盗私售公司产品分赃
据了解,被告人苏某今年33岁,来自湖北省,大学专科文化,案发前系广西某车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车灯公司”)生产管理科科长,负责该公司的工厂生产安排以及产品出库安排工作;被告人莫某今年26岁,来自广西河池市,初中文化,案发前系上述公司外仓(物流)主管,平时主要负责从该公司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发货以及售后服务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8日,苏某与莫某经预谋后,以伪造假出货单据的形式,从位于鱼峰区的苏州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基地(以下简称“苏州某供应链公司”)的仓库,提走某车灯公司存放在此处的灯具共898只。随后,莫某将这批灯具以9.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并将其中2万元赃款分给苏某。经鉴定,上述被侵占的898只灯具实际总价值为13.3534万元。
另据了解,苏州某供应链公司是苏某、莫某两人所供职的某车灯公司的第三方物流仓库,负责存储该车灯公司生产的产品,以及将产品配送到相应的汽车生产企业。苏、莫两人正是利用他们各自手中的“权力”监守自盗,钻了公司的空子。
东窗事发主动投案同时受审
今年6月13日,苏州某供应链公司发现其仓储账务数据有问题,并发现灯具缺失,遂将情况通报给某车灯公司。随后,某车灯公司组织人员前往核实,发现情况属实。事发仓库监控视频显示,今年6月11日17时许,莫某私自改动苏州某供应链公司账务数据并撕毁纸质单据。不过,当公司最初找莫某了解情况时,莫某并没有承认。
后来,莫某、苏某两人知道事情已经败露,想通过主动跟某车灯公司承认错误、退赃等方式,争取公司内部处理此事,不追究他们的责任,遂打电话给公司领导坦白了此事。此外,他们还向公司退赔了被盗卖灯具的全部经济损失。不过,该公司认为苏、莫二人的行为既触犯了法律,也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管理规定,担心对其谅解会影响公司的管理,遂希望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此案。
今年6月24日,苏某、莫某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据苏某交代,从工作关系来说他是莫某的上级,今年5月中旬,他跟莫某一起聊天时聊到要从苏州某供应链公司的仓库里私下弄一批车灯出去变卖,然后将所卖得的钱分掉。
苏某表示,他们曾作过明确分工,由他负责出具公司的出货单以及通知苏州某供应链公司备货,莫某则负责找买家、提货,待车灯卖掉后再由莫某去篡改苏州某供应链公司的出入库报表,并将那张假出货单销毁。同样,莫某也证实了苏某的说法。当被问到为何要这样做时,莫某辩称他是因为工资比较低,想搞点钱来花,而苏某则说自己是鬼迷心窍了。
庭上,公诉机关表示,苏某、莫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两被告人当庭认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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