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嘉苑在建楼盘盖有市建投公司公章的《承诺书》复印件
“丽景嘉苑每平方米只卖5000多元,这么便宜的房子能购买吗?”近段时间以来,晚报接到读者反映,在学院路延长线丽景嘉苑在建楼盘外,每天都有多人在路边摆牌叫卖房子。在柳州房价动辄七八千元,多则上万元的今天,每平方米5000多元就能买到房子?这卖的是什么房?买了能有保障吗?这与此前被警方立案调查的市商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否如出一辙?连日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晚报记者
1出售的回迁安置房是已被买断的房源?
近日,记者来到学院路丽景嘉苑小区在建楼盘工地,看到正在建设的大楼有多栋打出了“封顶大吉”的字样,在路边确实可以看见有多名男子将两轮电动车停在路边,车旁摆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新楼盘销售”“5400元/平方米”的字样。
见记者经过,一名男子当即向记者推销起了房子。男子称,他是广西万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万世达公司”)的业务员,销售的正是旁边丽景嘉苑的房子,房价为5400元/平方米,还可以打8.8折,但很快就要涨到5850元/平方米了。据男子介绍,他们销售的是“回迁安置商品房”,与以往不同的是,客户不是跟拆迁户买房子,而是直接跟该公司买,他们出售的都是公司已经买断的回迁安置房。
当记者提出能不能办理产权证时,男子表示,不仅可以办理产权,还可以按揭贷款。男子还表示,公司的电脑与开发单位市建投公司的电脑是联网的,可随时查询房子是否已卖,因此不用担心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
2万世达公司通过暗箱操作获得回迁安置房源?
业务员所言是否属实?记者来到位于箭盘路的广西万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进一步核实。接待记者的是业务经理何先生,他称,目前他们有两条途径可以帮客户办理购买回迁安置房手续。第一条途径是他们通过暗箱操作,通过垫资购买农民的旧房,即在拆迁过程中,他们把钱给农民从而获得旧房,取得回迁安置房的资格,进而成为手中有很多安置房房源的“大拆迁户”,他们再将旧房卖给客户,客户再用旧房换安置房(二期)。
也就是说,客户将旧房买下,摇身一变成了“拆迁户”,从而获得回迁安置房。客户在买房时,先与该公司签合同再交60%的首付后,该公司就会将客户的材料递交给开发商直接更名即可,而无需过户。不过,客户只有在取得房子后才能办理按揭。而交房时间预计在明年9月左右。
第二条途径是一些拆迁户将获得的多余回迁安置房通过该公司卖给客户。不过,何经理提醒,如果选择第二条途径购买,到时可能会有一些小纠纷,如拆迁户不肯帮忙过户,或者出现临时要加价等情况。何经理还表示,经他们操作,客户虽然成了回迁安置户,但在交房前这段时间,政府支付给拆迁户的过渡费,则由该公司领取,而不是购房人。
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这名经理还拿来了一大册的材料给记者看。记者看到,里面有一份盖有“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的承诺书复印件,承诺书显示,“马鹿山公园东侧城中村改造、马鹿山公园东侧居住及配套项目安置回建房为国有全产权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记者发现,在册子里还有一份资料,详细列出了购买回迁安置房的具体操作流程,上面写有“暗箱操作”字样。
3市建投公司:从未委托代理公司销售回迁安置房
在暗访中,何经理称该公司的高层领导与市建投公司的相关领导是同学,知道项目可操作、可赚钱,就让他们去做。
记者就此事找到了市建投公司。该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万世达公司出示的这份承诺书,是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向拆迁户做的说明,并不是给万世达公司的承诺。该公司从未委托过万世达公司出售回迁安置房,也未与万世达公司人员有过联系,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该公司的说法。
此外,记者查询得知,在去年7月19日,市建投公司在《柳州日报》上就刊登过一份《通告》,内容大致为该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柳州市马鹿山公园东侧城中村改造(河东牛车坪片区)丽景嘉苑等项目,从未委托代理公司对外进行商品房销售。
4万世达公司:曾因出售权属不明确房屋的违法行为而被罚3万元
今年年初,晚报曾披露,有市民以每平方米3500元的价格,跟市商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所谓的回迁安置房。等到要交房的时候,却发现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被骗市民去公安机关报案,结果发现来报案的人还不少。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不少购房者都面临着这样的烦恼:面对低房价的诱惑想买房,可又担心遭遇类似“商润”这样的骗局,落下个“钱房两空”的下场。
记者从鱼峰区城管执法局获悉,今年6月底,万世达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向他人出售权属不明确房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鱼峰区城管执法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3万元。
在万世达公司人员提供的一份合同上,记者发现,该公司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为“房屋认购代理合同”,其中有一条为由乙方(购房人——记者注)委托甲方(万世达公司)“收购位于柳州市马鹿山牛车坪第五小区五队房屋”。
5市住建委: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回迁安置房不得转让
回迁安置房可以交易吗?城镇居民可以通过购买农民的旧房,取得回迁安置房的资格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建委。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回迁安置房的上市交易,首先被征收(拆迁)人要取得该房地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此外,还要根据其土地、房产性质以及合同约定、房地产市场政策、是否有查封等交易限制的具体情况,才能判断是否能够上市交易。回迁安置房依法上市交易,双方可正常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如在被征收(拆迁)人还未取得回迁安置房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情况下,购房人就与被征收(拆迁)人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全部或部分房款,由于此时交易的安置房无法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购房资金也无法纳入政府资金监管范围,因此购买这样的安置房,在交易资金安全、物权取得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风险,如可能会出现售房人一房多卖、价高者得的情况;甚至有可能出现部分中介公司以代为出售回迁安置房为名,实则是在诈骗购房人的钱财。中介机构如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回迁安置房提供经纪服务,则涉嫌违法。
另外,城镇居民能不能通过购买农民的旧房,取得回迁安置房的资格?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并以此取得回迁安置房的资格。因此万世达公司此举已涉嫌违法。
新闻推荐
昨日下午,在彰泰滨江学府售楼部,孩子们举起自己的画作合影。今报记者张存立摄今报柳州讯(记者蓝超君)11月11日下午,由广西日报...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