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莫小珊
通讯员 杨金宝
晚报讯 今年5月1日,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已经停止流通。家住屏山大道北四巷的叶先生拿着这样的“古董钱币”去银行兑换,竟然被银行没收了。难道银行已经不收这样的“古董钱币”?原来,叶先生拿着的钱币有一部分是“古董假钞”。
10月31日下午3时许,鱼峰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民警赶到位于屏山大道的一家银行内,看到叶先生满脸疑惑,正和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争辩。民警经过询问得知,叶先生曾开了一家建筑公司,之后把办公室内的物品带回了家。在10月30日整理物品时发现一个账本内有老版人民币,一共1010元,但因为该版人民币已经停用,便想着拿到银行去兑换。可他在办理兑换时,银行前台工作人员发现其中10张纸币有异样,经过鉴定,得出的结果是假币。
随后,银行工作人员把假币的情况和要收缴假币告诉了叶先生,叶先生表示自己并不知情。而银行方表示,根据业务规定,发现假币之后要在人民币上加注“假币”字样。此外,如银行一次性发现3张以上假币,要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情况,该银行工作人员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叶先生带离了银行,并针对他所说情况进行了核实,发现情况确实如他所说,民警随后对其给予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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