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10月26日,柳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柳州市住建委、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物价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信息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广告;通过房产经纪门店或网络载体,发布虚假房源、价格、虚构交易数据等,欺骗误导购房人;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投资回报,或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或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屋,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的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和预订款发卡排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未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在售房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明码标注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或在网签合同价格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费用,搞“价外价”;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拒绝公积金使用、强制选择商业贷款,不允许公积金贷、混合贷、组合贷等。
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为征收拆迁安置房、职工集资房、保障性住房违规交易,或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宣传承诺“保证要到”、“几率最大要到”保障性等住房指标,收取费用;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不实承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10月23日至11月4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1月5日至18日,执法人员将现场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涉及违法违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暂停网签、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理。11月19日至30日,要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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