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郡群邦生鲜菜市露天停车场收费处
记者 范桢
“我停车8天,他们收了我190元停车费,收费很不合理!”近日,莫先生多次投诉保利广场10栋、11栋楼下的露天停车场,未按住宅小区车辆收费标准收费。10月23日,柳北区物价局执法人员来到该停车场,责令停车场负责人对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整改,但至今未整改。
业主质疑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不合理
今年以来,保利广场10栋、11栋的业主对楼下露天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颇有异议。该小区属于商住一体,一楼二楼是农贸市场,楼上是住宅。小区楼下有一片空地,被改为露天停车场,该停车场的管理方是广西柳州群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停车场入口处,摆放有车辆收费公示牌,收费标准:1小时内免费、2小时3元、 3小时4元,4小时5元……之后每小时增加1元。
有业主提出,虽然小区是商住一体,但露天停车场是属于住宅小区的,为何不按照《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收取停车费?管理方制定的车辆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如果按照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我停车一天,只收9元,现在按他们的收费标准,停一天要收25元。”莫先生称,因为停车收费的问题,业主多次与收费员产生冲突,严重时还报警处理。
柳北区物价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后,也多次来到该停车场检查。今年5月,执法人员向广西柳州群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露天停车场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按照《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收费。但几个月来,该公司并没有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管理方认为露天停车场属于商业性质
10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保利大江郡群邦生鲜菜市露天停车场。广西柳州群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潘先生正与柳北区物价局执法人员争论停车收费标准一事。
“这个停车场是配套农贸市场使用的,应该属于商业性质。”潘先生称,他们公司与保利置业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取得保利广场10栋、11栋农贸市场临时场地使用权,连同北面通道的使用权也归公司所有,因此,该公司对露天停车场有管理权。
潘先生表示,该露天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按照保利一期此前的收费标准执行的。由于该露天停车场仅有70多个停车位,他们欲把车位留给前来农贸市场购物的市民使用,如果按照住宅小区车辆收费标准执行,小区业主会大量占用停车位,导致来购物的市民没有车位停放。
另外,考虑到部分业主的停车问题,广西柳州群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与小区物业协商,在该露天停车场留出20个停车位给小区业主。为公平起见,物业采取抽签的形式,每个季度抽签一次,抽中车位的业主,每个月缴纳300元停车费,即可任意出入停车场。其他的车辆一律按照他们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今年5月,柳北区物价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并未整改。潘先生认为,该露天停车场不应该执行政府指导价,应该执行市场调节价。为此,他多次向市物价局申请,希望物价部门批准该停车场作为商业用途,但一直未果。
物价部门:该停车场不能执行市场调节价
保利广场10栋、11栋是“商住一体”小区,配套的露天停车场究竟是执行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
对此,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已对该停车场进行现场走访,并参考了市规划局给出的保利广场红线图,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该停车场不能执行市场调节价。根据红线图,整个保利广场项目已经规划有固定的商业停车位,除了这些商业停车位,住宅小区(含住宅小区的商业、办公、住宅楼)停车收费必须实行政府指导价。
“该露天停车场不属于保利广场规划的商业停车位范围。”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针对该露天停车场的性质,物价部门已多次向潘先生解释,该公司对停车场只有管理权,而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该公司不能自主定价,必须按照《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收费。
该负责人表示,若广西柳州群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将该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与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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