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拆除鱼池
通讯员 朱开健
记者 张捷
柳北区北站路20号亨氏豪庭1单元10楼一名业主在其房屋露台擅自建设花圃、假山、鱼池等构筑物,因影响他人被投诉,经查实为违法建筑。日前,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依法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拆违建未果的情况下,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将该业主名下房产予以冻结(详见本报10月12日10版报道)。16日上午,记者采访获悉,该违建当事人在房产被依法冻结交易后,仍然未履行自行拆除的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为此依法对其违建进行强制拆除。
据介绍,今年7月10日,有市民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举报称,北站路20号亨氏豪庭1单元10楼西侧,有业主搭建假山、鱼池等构筑物,怀疑没有相关审批手续。
执法人员调查后得知,当事人杨某涉嫌违建花圃、假山、鱼池总面积为7.71平方米。执法人员立案后从规划部门查实,杨某所建构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应予以拆除。
柳北区执法局依照法定程序,先后向杨某下达了各种法律文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杨某未履行处罚决定。
为此,柳北区执法局于10月10日发函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对杨某在北站路20号亨氏豪庭1单元10-1号的房产暂停办理不动产买卖、赠与、抵押等交易业务,待相关违建被拆除后方解除冻结状态。
面临房产被冻结,杨某先是向执法人员保证立即自行拆除,但直到15日下午执法人员前去核查,杨某仍然不主动自行拆除违建。为此,16日上午,柳北区执法局依法对杨某所建之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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