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
南国早报记者钟华
9月29日,本报报道了柳州市原梦之岛百货5楼4家铺面遭到打砸的消息(详见9月30日A8版报道)。9月30日,记者从辖区公安机关了解到,由于受害商户的具体损失金额尚未统计出来,警方还没有对此事正式立案调查。
商户全力恢复经营
9月30日上午1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桂中大道阳光100梦之岛百货5楼。只见遭遇打砸的那家影楼已恢复营业,业务人员正在跟顾客洽谈,但摄影棚外梳妆台的破碎化妆镜仍没有搬走,摄影棚里的大部分物品已经转移,正常的拍摄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另外3家受害铺面均没有恢复经营。
在其中一家少儿艺术培训机构门前,记者看到地面上的碎玻璃已经全部清理干净,一个工人正蹲在地上拆除破碎玻璃门留下的地弹簧。这家培训机构的经营者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和隔壁的舞蹈培训机构一起花了1800元,请工人来清理钢化玻璃破碎后留下的满地碎片,一直忙到9月30日凌晨2时才清理干净。目前清理工作仍在收尾中,打砸留下的安全隐患要一一排除,才能通知孩子们来上课。
另一家遭打砸的铺面是一家书法培训机构,打砸留下的满地碎玻璃只是扫成了两堆,并没有清走。几个工人进进出出,将培训机构内的物品往外搬。这家培训机构的老师说,他们已在附近找了一间铺面,要尽快恢复上课。
警方暂未立案侦查
记者向辖区公安机关了解事件的调查进展,得知这起打砸事件还没有正式立案。民警说,事发后他们已到现场调查,但由于受害商户的损失金额还没统计出来,而且商户们查找装修发票等证据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警方才暂时没有立案。
少儿艺术培训机构的李先生说,经初步估算,他们遭遇打砸的直接经济损失有将近万元。隔壁舞蹈培训机构的损失就更大了,他们的钢化玻璃更贵,而且安保监控系统也遭到破坏,初步估算损失约7万元。
李先生还说,他们还顾不上查找装修发票等有关损失金额的证据,目前最重要的是尽快恢复经营,尽量降低损失。事情发生后,已有不少学生家长来询问此事,质疑该培训机构的安全性,甚至提出退费。李先生和老师们正全力以赴恢复秩序,尽量留住原有的学生。
部分商户达成退场协议
一个月前,位于梦之岛百货二楼、三楼的部分留守商户也遭遇了类似的打砸。记者向辖区公安机关询问调查进展。民警告诉记者,事发时,遭遇打砸的商户的确曾报警并向民警反映情况,但后来受害商户主动表示,他们已与梦之岛方面达成了退场协议,遭遇打砸的事不再报案追究了。
记者联系上了一个月前遭遇打砸的一名经营者,他没有否认已与梦之岛达成退场协议,只是不愿意再多谈此事,并无奈地说:“一言难尽啊!”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海华,对梦之岛突然从柳州撤出引发的纠纷进行了持续关注。曾有一些不愿接受梦之岛《解除合同协议》的经营者向他咨询如何维权,但至今还没有人委托他提起诉讼。罗海华认为,商户与梦之岛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相对方出现违约导致商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至于接连发生的打砸事件,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应当报警后交由警方来侦查破案,根据毁坏财物的价值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且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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