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罗素玲)《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遇到了什么问题?治理推进还存在哪些空档?9月27日、28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以进一步保护好这一城市“绿肺”的生态环境。
《条例》也是柳州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规,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已满一周年。9月27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莲花山保护区的界标设置、莲花大道建设、养殖场、违建管理情况,并到古亭山开展调研。9月28日上午,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柳州市副市长刘海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和有关部门的补充说明。
据介绍,《条例》实施之后,规划部门通过对莲花山地区现有情况进行研究,以既有生态环境和建设状况为基础,综合考虑今后适度建设的需要,确定了核心保护区、现状控制区、综合利用区“三区”;对村屯安置、莲花大道完成了规划。商品林、经济林的处置也已全面开始,保护区内的速生桉林地林相首批改造已于今年7月完成种植;养殖场已从原有的221个减少到81个。
同时,新成立的莲花山保护中心已开始履行相应职责,成立了保护区巡查队,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工作,依法整治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
不过,新法实施,遇到的困难也不少,如新建、扩建坟墓处理难度较大,违法违建现象不少,毁林采种(开荒)的现象较为突出,以及随意倾倒垃圾屡禁不止、核心区的森林公园部分边界界桩常遭损毁。
柳州市人大调查组在肯定各部门所做出的努力的同时,也对实地调查时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问,如禁养区为何还存在养殖现象?待解难题的症结在哪?
执法检查组建议尽快排查、摸清保护区内存在的违建情况,登记造册;严格控制违章建筑的新增,减少存量;制做“三区”边界标识;制定出台有关补偿标准;做好核心区自然村屯的搬迁安置工作;尽早清除保护区内的违规养殖现象;完成、完善保护区内的道路、商品林经济林的改造规划;制定出台保护区内的垃圾清理处置措施。同时,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率,主动参与城市绿肺的保护;进一步明确各个阶段重点,全面做好莲花山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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